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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3-04
- 內容:
- 依前點調閱或複製自動錄影系統影像 資料者,應簽署保密切結書(如附表 二),善盡保管責任,不得無故洩 漏,如外洩為營利、徵信或其他不正 當使用者,依法懲處或追究刑事責 任,並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 七、依前點調閱或複製自動錄影系統影像資料者,應簽署保密切結 書(如附表二),善盡保管責任,不得無故洩漏,如外洩為營利、 徵信或其他不正當使用者,依法懲處或追究刑事責任,並負民 事損害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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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5-03-04
- 內容:
- 依前點調閱或複製自動錄影系統影像資料者,應簽署保密切結書(如附表二),善盡保管責任,不得無故洩漏,如外洩為營利、徵信或其他不正當使用者,依法懲處或追究刑事責任,依前點調閱或複製自動錄影系統影像 資料者,應簽署保密切結書(如附表 二),善盡保管責任,不得無故洩 漏,如外洩為營利、徵信或其他不正 當使用者,依法懲處或追究刑事責依前點調閱或複製自動錄影系統影像資料者,應簽署保密切結 書(如附表二),善盡保管責任,不得無故洩漏,如外洩為營利、 徵信或其他不正當使用者,依法懲處或追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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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31
- 內容:
- (三)對公物未善盡保管責 任,損失輕微者。 (四)不服從工作指派,情 節輕微者。 (三)對公物未善盡保管責 任,損失輕微者。 (四)不服從工作指派,情 節輕微者。 (三)對公物未善盡保管責 任,損失較重者。 (四)不服從工作指派或與 長官爭吵,情節較重 者。 (三)對公物未善盡保管責 任,損失較重者。 (四)不服從工作指派或與 長官爭吵,情節較重 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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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08-24
- 內容:
- 應於使用結束後派員運離,本 署不負保管責任,經通知仍未移除,將視同廢棄物清除,所生清理費用,應於使用結束後派員運離,本署不負保管責任,經通知仍未移除,將視同廢棄物清除,所生清理費用,用人自行準備之各項布置器材,應於使用結束後派員運離,本局不負保管責任,經通知仍未移除,將視同廢棄物清除,所生清理費用,應於使用結束後派員運離,本 署 不負保管責任,經通知仍未移除,將視同廢棄物清除,所生清理費用,人自行準備之各項布置器材,應於使用結束後派員運離,本局不負保管責任,經通知仍未移除,將視同廢棄物清除,所生清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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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2-02
- 內容:
- (七)借用人自行準備之各項布置器材,應於使用結束後 派員運離,本局不負保管責任,經通知仍未移除, 將視同廢棄物清除,所生清理費用,由借用人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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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標題:
- 採購稽查小組稽查紀錄
- 資料來源:
- 行政透明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則日後機關須永久且妥善 保管不能隨便棄置或以廢品販 售,而隨招標案件不斷增加將 承受沉重的保管責任。故建議 註明除保留所需份數外,未得 標廠商於決標後相當期限內自 行領回,否則本機關不負保管 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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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3-10-30
- 內容:
- (三)對公物未善盡保管責任,損失輕微者。(四)不服從工作指派,情節輕微者。(三)對公物未善盡保管責任,損失較重者。(四)不服從工作指派或與長官爭吵,情節較重者。 (三)對公物未善盡保管責 任,損失輕微者。 (四)不服從工作指派,情 節輕微者。 (三)對公物未善盡保管責 任,損失輕微者。 (四)不服從工作指派,情 節輕微者。 (三)對公物未善盡保管責 任,損失較重者。 (四)不服從工作指派或與 長官爭吵,情節較重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