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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題:
- 統包及開口工程範本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5-04-24
- 內容:
- 契約所稱申請、報告、同意、指示、核准、通知、解釋及其他類似行為所為之意思表示,除契約另有規定或當事人同意外,應以中文書面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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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第五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依本法規定所為之訴願、 答辯及應備具之書件,應以中文書 寫;其科學名詞之譯名以國立編譯館 規定者為原則,並應附註外文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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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11
- 內容:
- 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應送達本契約當事人之通知、文件或 資料,均應以中文書面為之。 第 十五 條 送達 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應送達本契約當事人之通知、文件或資料,均應以 中文書面為之。 第 十五 條 送達 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應送達本契約當事人之通知、文件或資料,均應以 中文書面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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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11
- 內容:
- 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應送達本契約當事人之通知、文件或 資料,均應以中文書面為之。 第 十五 條 送達 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應送達本契約當事人之通知、文件或資料,均應以 中文書面為之。 第 十五 條 送達 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應送達本契約當事人之通知、文件或資料,均應以 中文書面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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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24
- 內容:
- 無法購得之絕版書等,須按定價兩倍現 金賠償;未知定價之圖書,中文書賠償一千元、外文 書賠償二千元。無法購得之絕版書 等,須按定價兩倍現金賠 償;未知定價之圖書,中文 書賠償一千元、外文書賠償 二千元。無法購得之絕版書 等,須按定價兩倍現金賠 償;未知定價之圖書,中文 書賠償一千元、外文書賠償 二千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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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五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依本法規定所為之訴願、 答辯及應備具之書件,應以中文書 寫;其科學名詞之譯名以國立編譯館 規定者為原則,並應附註外文原名。 第五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依本法規定所為之訴願、答辯及應備具之書件,應以中文書寫;其科學名詞之譯名以國立編譯館規定者為原則,並應附註外文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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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五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依本法規定所為之訴願、答辯及應備具之書件,應以中文書寫;其科學名詞之譯名以國立編譯館規定者為原則,並應附註外文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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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依本法規定所為之訴願、 答辯及應備具之書件,應以中文書 寫;其科學名詞之譯名以國立編譯館 規定者為原則,第九十八條 依本法規定所為之訴願、 答辯及應備具之書件,應以中文書 寫;其科學名詞之譯名以國立編譯館 規定者為原則,並應附註外文原名。第九十八條依本法規定所為之訴願、答辯及應備具之書件,應以中文書寫;其科學名詞之譯名以國立編譯館規定者為原則,並應附註外文原名。第九十八條依本法規定所為之訴願、答辯及應備具之書件,應以中文書寫;其科學名詞之譯名以國立編譯館規定者為原則,並應附註外文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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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五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依本法規定所為之訴願、 答辯及應備具之書件,應以中文書 寫;其科學名詞之譯名以國立編譯館 規定者為原則,並應附註外文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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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五章 附則 第九十八條 依本法規定所為之訴願、 答辯及應備具之書件,應以中文書 寫;其科學名詞之譯名以國立編譯館 規定者為原則,並應附註外文原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