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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修正「水土保持技術規範」部分條文,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5-07
    容:
    第九十五條之一 開發利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設置滯洪設施: 一、開發基地鄰近海邊、湖泊或水庫蓄水範圍,無保全對象,且開發後之逕流量不影響下游排水系統之容許排洪量。
  • 2.
    題:
    修正「農業部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第五點及第十點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4-28
    容:
    (五)劃出區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分析之水文及土砂流失量,不得超過下游排水系統之容許排洪量。
  • 3.
    題:
    預告修正「水土保持技術規範」部分條文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10
    容:
    開發基地鄰近海邊、湖泊 或水庫蓄水範圍,無保全 對象,且開發後之逕流量 不影響下游排水系統之 容許排洪量。 第九十五條之一 開發利用符合 下列情形之一者,得免設置滯 洪設施: 一、開發基地鄰近海邊、湖泊 或水庫蓄水範圍,如無保 全對象,且開發後之逕流 量不影響下游排水系統 之容許排洪量。
  • 4.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且 不應超過下游排水系統之容許排 洪量。 四、滯洪設施之最大洪峰流量,得依 合理化公式估算之。 開發利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免設置滯洪設施: 一、開發基地鄰近海邊、湖泊或水庫 蓄水範圍,如無保全對象,且開 發後之逕流量不影響下游排水系 統之容許排洪量。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如無保全對 象,且開發後之逕流量不影響下 游排水系統之容許排洪量者。 二、從事既有道路之改善或維護,且 不應超過下游排水系統之容許排 洪量。 三、滯洪設施之最大洪峰流量,得依 合理化公式估算之。開發基地鄰近海邊,如無保全對象,且開發後之逕流量不影響下游排水系統之容許排洪量者。且不應超過下游排水系統之容許排洪量。 三、滯洪設施之最大洪峰流量,得依合理化公式估算之。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收費站、服務區、交流道、 停車場及下游排水系統無法承 容之路段,應設置沉砂及滯洪設 施。 (二) 滯洪及沉砂設施:於下游排水系 統無法承容之路段,應設置沉砂 及滯洪設施。 (二) 滯洪及沉砂設施:於下游排水系 統無法承容之路段,應設置沉砂 及滯洪設施。二) 滯洪及沉砂設施:於鐵路沿線之 站廠(場)及下游排水系統無法 承容之路段,應設置沉砂及滯洪 設施。開發基地鄰近海邊,如無保全對 象,且開發後之逕流量不影響下 游排水系統之容許排洪量者。
  • 7.
    題:
    水土保持手冊【出版年份9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2)避免逕流集中 若逕流過度集中,應同時治理下游排水系統或重新檢討排洪分配。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得免設 置滯洪設施: 一、開發基地鄰近海邊,如無保全對 象,且開發後之逕流量不影響下 游排水系統之容許排洪量者。且 不應超過下游排水系統之容許排 洪量。 三、滯洪設施之最大洪峰流量,得依 合理化公式估算之。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且不應超 過下游排水系統之容許排洪量。 四、滯洪設施之最大洪峰流量,得依合 理化公式估算之。 開發利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免設置滯洪設施: 一、開發基地鄰近海邊、湖泊或水庫 蓄水範圍,如無保全對象,且開 發後之逕流量不影響下游排水系 統之容許排洪量。
  • 10.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且不應 超過下游排水系統之容許排洪量。 四、滯洪設施之最大洪峰流量,得依 合理化公式估算之。 開發利用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 得免設置滯洪設施: 一、開發基地鄰近海邊、湖泊或水 庫蓄水範圍,如無保全對象, 且開發後之逕流量不影響下游 排水系統之容許排洪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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