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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3-07
- 內容:
- 二、凡逾期放款具備「國營事業逾期欠款債權催收款及呆帳處理有關會計事務補充規定」第四點規定之各款情事之一,貸款經辦機構應向本署申請轉銷呆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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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
- 標題:
- 農村社區自辦整體環境改善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8-11-27
- 內容:
- (修正規定第一點、第二點、第四點至第 八點) 二、配合相關法令,修正第六點附件五之一第二項相關法令 第四點附件一 農村社區自辦整體環境改善作業流程圖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成果報告 計畫提案審查階段 Yes 第四點附件二之一 社區自辦整體環境改善執行計畫書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規定 附件二之一 附件二之一 第四點附件二之二 土地使用同意書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第四點附件二之三 施作申請書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施 作 申 請 書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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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8-05-03
- 內容:
- (修正規定第四點、第六點) 定修正對照表 修正名稱 現行名稱 說明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 署應用地政資訊作業管理規 定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 局應用地政資訊作業管理規 第四點附件一修正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附件一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___________地政資訊申請單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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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8-02-14
- 內容:
- 以下簡稱借用人)於任職本署或支援本署業務期間,除有第四點第一項、第五點第二款或第十二點不得借用情形外,因職期輪調、職務需要,須於任所居住者,具結聲明 本人具結本人及配偶絕無「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職務宿舍管理要點」第四點第一項規定情事,如有不實,願負一切法律責任。 附件十四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職務宿舍公約 依據中興新村宿舍配住管理原則第二十四點及宿舍管理手冊第六點規定,特訂定本公約,宿舍借用人及隨居任所者務必力行遵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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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8-01-31
- 內容:
- (修 正規定第一點至第二十點、第二十二點至第二十四點、第二十六點及 第二十九點至第三十六點) 二、 依據一百十一年一月十九日總統令公告數位發展部組織法,數位發展 部為辦理國家資通安全政策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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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2-18
- 內容:
- 依第五點申請及審查程序提報計畫,以專案方式辦理第四點各款計畫。(修正規定第三點) 四、 增訂第四點補助基準及原則(修正規定第四點) 五、 增訂生態檢核作業相關事項。將現行規定第六點第一 款社區農村再生計畫申 請須知補助基準及原則 內容明定於第四點,爰 刪除本款,並配合刪除 該須知。實農業部重要政策 或亟需建設事項, 得免依第五點申請 及審查程序提報計 畫,以專案方式辦 理第四點各款計 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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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
- 標題:
- 農村社區企業經營輔導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2
- 內容:
- 六、農社企經本部依第三點及第四點資格審查通過後,由本部召開審議小組,評選申請人提出之經營計畫書,受輔導農社企有發生第四點所定情事或負責人變更、登記地址變更者,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通知本部。 六、農社企經本部依第三點及第四點資格審查通過後,由本部召開審議小組,評選申請人提出之經營計畫書, 六、農社企經本會依第三點及第四點資格審查通過後,由本會召開審議小組,評選申請人提出之經營計畫書, 受輔導農社企有發生第四點所定情事或負責人變更、登記地址變更者,應於事實發生日起一個月內以書面通知本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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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其水土保持規劃書之簽證,準用第四點規定辦理。(送審文件)六、水土保持計畫或水土保持規劃書應由水土保持義務人製作六份(應檢送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變更文件;屬前項第二款者,應依第四點規定,檢送新承辦技師相關文件。前項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其規模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規模以上者,準用第四點規定辦理。前項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其規模在中央主管機關指定規模以上者,準用第四點規定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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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9.
- 標題:
-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08-09
- 內容:
- skyhero0125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第四點、第五點、第十點 及第六點附件二、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第四點、第 五點、第十點及第六點附件二、第九點附件四,修正要點如下:(修正規定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附件二及第九點附件四)二、依據歷年執行經驗及實際推動業務辦理情形,修正規定第十點)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第四點、第五點、第十 點修正對照表 修正規定現行規定說明 四、預算科目經費說明租金一、配合第四點 規定修正本 附件。二、為統一遵循 「辦理農村 再生相關公 共設施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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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 標題:
-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6-12-29
- 內容:
- (修正規定第一點、第二 點、第四點至第六點、第九點、第十一點)二、為確保實施計畫類型「產業規劃設計類」產出成果具一定品質並符合 通路市場需求,(修正規定第四點至第七點)六、原新興計畫得包含類型「文化保存與活用類」,為配合新政策措施之 辦理需求,轉型調整為技藝保存與技藝活用,八、配合「農村產業跨域計 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 畫補助作業規範」第四 點規定文字,酌修現行 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