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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09-20
- 內容:
- 契約變更書及新增工程項目協議單價等作業由分局辦理;第一、 二類工程分局應將辦理結果送本局備查。本局廳舍興修工程,其工程採購之訂約、契約變更書、新增工程 項目協議單價及驗收等作業,均由本局辦理。 契約變更書及新 增工程項目協議單價 等作業由分局辦理; 第一、二類工程分局 應將辦理結果送本局 備查。 契約變更書及新 增工程項目協議單價 等作業由分局辦理; 第一、二類工程分局 應將辦理結果送本局 備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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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標題:
- 工程預算成本教育訓練高雄場次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19-10-29
- 內容:
- 國立交通大學課程目的:水保工程預算之估算,包括各工程項目之單價與數量等兩部份。為改善上述問題,本計畫協助分析水保工程主要工程項目之單價與工率合理性,並建立水保工程主要工程項目之數量計算規則,以作為修訂本局「水保工程預算書編製原則與工料分析手冊」之參考。第二部分為單價分析表,介紹主要工程項目單價及分析工率合理性。第三部份為水保工程數量計算規則解說、水保數量單元計算要領與數量比應用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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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標題:
- 工程預算成本教育訓練新竹場次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19-10-02
- 內容:
- 國立交通大學課程目的:水保工程預算之估算,包括各工程項目之單價與數量等兩部份。為改善上述問題,本計畫協助分析水保工程主要工程項目之單價與工率合理性,並建立水保工程主要工程項目之數量計算規則,以作為修訂本局「水保工程預算書編製原則與工料分析手冊」之參考。第二部分為單價分析表,介紹主要工程項目單價及分析工率合理性。第三部份為水保工程數量計算規則解說、水保數量單元計算要領與數量比應用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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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2-18
- 內容:
- 本表所列項目數量為勘查時概估數,實際施作工程項目及數量以工程預算書為準。 前年度執行績效:(新提計畫免提) 三、 工程項目總表 項次 案件名 稱 經費需求 (千元) 執行 單位 前年度執行績效:(新提計畫免提) 三、 工程項目總表(分年度) 年度 項次 案件名稱 經費需求 (本表所列項目數量為勘查時概估數,實際施作工程項目及數量以工程預算書為準。 二、 前年度執行績效:(新提計畫免提) 三、 工程項目總表 項次 案件名 稱 經費需求 (千元) 執行 單位 經費來源 工程概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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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居民代表Tel: 工程項目 數量 座標及高程 經費(千元) 20 工程項目可改善社區整體美觀及清潔,且符合既有設施活化再利用原則與減少混凝土工程施作,及兼具生態保護之適宜工法, 20 所提工程項目符合改善地方與社區公共建設之急迫性,且受益人口數高者。村里辦公室Tel: 縣政府 Tel: 居民代表Tel: 工程項目 數量 座標及高程 經費(千元) 建議工程名稱及 經費合計 地 點 20 工程項目可改善社區整體美觀及清潔 ,且符合既有設施活化再利用原則與 減少混凝土工程施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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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水土保持計畫之施工,如未涉及變更面積、結構體、工程項目或水土保持設施之位置時,其各單項工作量增減未逾百工程項目及數量:需列表說明。 (七)開發期間之防災措施: 1.分區施工前之臨時排水及攔砂設施:工程項目及數量:需列表說明。 (七)開發期間之防災措施: 1.分區施工前之臨時排水及攔砂設施: 量體 位置(或編號) 特殊工程(註明工程項目) 量體 位置(或編號) 其他 量體 位置(賸餘土石方處理 (十二)特殊工程(註明工程項目) (十三)承辦監造技師是否在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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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標題:
-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6-12-29
- 內容:
- 月 日 工程(補助)名稱 工程項目及地點 縣市 鄉鎮市區 四、本表所列項目數量為勘查時概估數,實際施作工程項目及數量以工程預算書為準。日 勘查 單位 勘查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補助)名稱 工程項目及地點 縣市 鄉鎮市區 村里 預計辦理項目及 概估數量 TWD97參考坐標 (本表所列項目數量為勘查時概估數,實際施作工程項目及數量以工程預算書為準。電話住址 日期年月日 勘查單位 勘查日期年月日 工程(補助)名稱 工程 項目 及地 點縣市鄉鎮市區村里 預計辦理項 目及概估數 量 TWD97參考坐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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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1-04-22
- 內容:
- 7、農村社區工程項目以設施減量為原則,既有公共設施建設未經原權責或管理單位同意前,不得逕行予以去除、改善或維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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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0-12-03
- 內容:
- 配合事項)八、本小組辦理工程輔導時,工程主辦機關(單位)、監造單位及廠商應予配合,必要時得通知工程主辦機關(單位)就指定之工程項目進行檢驗、拆驗或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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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11-27
- 內容:
- 政府 社 區 組 織 工程項目 數量 座標 高程 經費(千元) Tel:原提工 程名稱 縣(市)政府 社 區 組 織 工程項目 數量 座標 高程 經費(千元) Tel : Tel: 10 工程項目可改善社區整體美觀及清潔,且符合既有設施活化再利用原則與減少混凝土工程施作, 20 所提工程項目符合改善地方與社區公共建設之急迫性,且受益人口數高者。 10 工程項目可改善社區整體美觀及清潔,且符合既有設施活化再利用原則與減少混凝土工程施作,及兼具生態保護之適宜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