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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1-09-01
- 內容:
- 為因應固定式土石流觀測站(以下簡稱觀測站)建置之作業方式,訂定可供依循之規定,以利持續蒐集全國土石流觀測資料,為因應 固定式土石流觀測站(以下簡稱觀測站)建置之作業方式, 訂定可供依循之規定,以利持續蒐集全國土石流觀測資料,為因應固定式 土石流觀測站(以下簡稱觀測 站)建置之作業方式,訂定可供 依循之規定,以利持續蒐集全國 土石流觀測資料,並作為相關警 戒基準值分析、為因應固定式 土石流觀測站(以下簡稱觀測 站)建置之作業方式,訂定可供 依循之規定,以利持續蒐集全國 土石流觀測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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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0-01-31
- 內容:
- 四、查定工作之執行如下(一)查定作業方式採圖資查定,由農村水保署運用山坡地調查資訊系統,就下列因子綜合判斷:1.由查定人員填具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實施現場作業檢核表(如附表),經農村水保署核可後,改採現場查定,並得利用現有之圖資,初步瞭解待查定土地相關資訊;其查定基準之量測作業方式如下: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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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3-06-10
- 內容:
- 辦理安置重機械待命,特訂定本作業方式。二、進駐地點之選定:(一) 應位於農業部公開之土石流潛勢溪流及大依契約單價全額核實撥付,惟所列單價不得高於本作業方式所列標準,如有特殊原因高於標準單價時,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因應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重機械待命緊急作業方式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因應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防災重機械待命緊急作業 方式」並修正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0m 3 hp 命緊急作業方式修正總說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因應土石流防災重機械待命緊急作業方式於 九十二年六月十日訂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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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09-27
- 內容:
- 二十四、評選程序如下:(一)評選程序如下:主辦單位報告資格審查結果及說明評選作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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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08-30
- 內容:
- 五、支援作業方式: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獲農村水保署或林業保育署通知支援災害處理時, 五、支援作業方式: 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獲農村水保署或林業保育署通 知支援災害處理時,應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五、支援作業方式: 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獲農 村水保署或林業保育署通知支 援災害處理時,應配合辦理事 項如下: ( 五、支援作業方式: 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獲水保 局或林務局通知支援災害處理 時,應配合辦理事項如下: (一)提供災害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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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2-09
- 內容:
- (三)作業方式。 (四)相關圖冊:山坡地範圍界址圖(1/25000經建版地形圖為底圖,並以段為單元)。 (三)作業方式。 (四)相關圖冊:山坡地範圍界址圖(1/25000經建版地形圖為底圖,並以段為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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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9-11-25
- 內容:
- 十二、偏遠地區審查監督作業方式:(一) 偏遠地區:交通工具無法到達,須步行路程在三公里以上者。 十二、偏遠地區審查監督作業方式: (一)偏遠地區:交通工具無法到達,須步行路程在三公里以上者。 十二、偏遠地區審查監督作業 方式: (一)偏遠地區:交通工具無 法到達,須步行路程在 三公里以上者。 十二、偏遠地區審查監督作業 方式: (一)偏遠地區:交通工具無 法到達,須步行路程在 三公里以上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