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70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20秒
-
4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1-13
- 內容:
- (4)水土保持計畫(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監督管理情形 。 (5)超限利用處理案件執行情形(含91-96年超限利用處理計畫列管案件、新超限 利用處理案件、
-
4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2-01
- 內容:
- 興建前項臨時通路 或設施,依水土保持法第 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應擬 具水土保持計畫者,得以 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 替水土保持計畫,經同法 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之 專業技師簽證後,由當地 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核 及監督實施。 興建前項臨時通路 或設施,依水土保持法第 十二條第一項規定應先 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者,得 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 代替水土保持計畫,經同 法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 之專業技師簽證後,由當 地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 核及監督實施。
-
4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1-28
- 內容:
- 建築執照、雜項執照、水土保持計畫 (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受補助單位應先依相關規定申辦後始 得執行,辦理項目涉及容許 使用、建築執照、雜 項執照、水土保持計 畫(含簡易水土保持 申報),受補助單位 應先依相關規定申 辦後始得執行,辦理項目涉及容許 使用、建築執照、雜 項執照、水土保持計 畫(含簡易水土保持 申報),受補助單位 應先依相關規定申 辦後始得執行,辦理項目涉及容許使用、建築執照、雜項執照、水土保持計畫 (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受補助單位應先依相關規定申辦後始 得執行,
-
4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1-23
- 內容:
- 前項從事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行為應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者,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經同法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之專業技師簽證後,未涉物權性質之註記規 第十二條第一項規定行為 應擬具水土保持計畫者,得 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 替水土保持計畫,經同法第 六條及第六條之一之專業 技師簽證後, 保持計畫者,得以簡易水土 保持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 計畫,經同法第六條及第六 條之一專業技師簽證後,由 當地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 核及監督實施。
-
4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12
- 內容:
- 不宜於 土地登記簿辦理註記,爰 施,依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條 第一項規定應擬具水土保持 計畫者,得以簡易水土保持 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計畫, 經同法第六條及第六條之一 之專業技師簽證後,由當地 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核及監 督實施。 施,依水土保持法第十二條 第一項規定應先擬具水土保 持計畫者,得以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代替水土保持計 畫,經同法第六條及第六條 之一之專業技師簽證後,由 當地水土保持主管機關審核 及監督實施。
-
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模未達中央主 管機關所定者,其水土保持計畫得以 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之;其種類 及規模,依第十二條規定擬具之水土保持 計畫、水土保持規劃書或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其內容、申請程序、審核 程序、其種 類及規模非屬同條第四項得以簡 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者。 三、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款所定之 治理或經營、本辦法所稱水土保持申請書 件,係指水土保持計畫、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及水土保持規劃書。森林區內從事本法 第十二條第一項各款行為,其水土保 持計畫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 之種類及規模如下: 一、
-
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模未達中央主 管機關所定者,其水土保持計畫得以 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之;其種類 及規模,依第十二條規定擬具之水土保持 計畫、水土保持規劃書或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其內容、申請程序、審核 程序、其種 類及規模非屬同條第四項得以簡 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者。 三、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款所定之 治理或經營、第十二條第一項及第四 項所定,應先擬具水土保持計畫或簡 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之行為。簡稱本回饋金)之繳交義務人,為擬 具水土保持計畫或簡易水土保持申報 書之水土保持義務人。
-
4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模未達中央主 管機關所定者,其水土保持計畫得以 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之;其種類 及規模,依第十二條規定擬具之水土保持 計畫、水土保持規劃書或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其內容、申請程序、審核 程序、其種 類及規模非屬同條第四項得以簡 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者。 三、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款所定之 治理或經營、本辦法所稱水土保持申請書 件,係指水土保持計畫、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及水土保持規劃書。總和或堆積土石方分別未滿 二千立方公尺,其水土保持計畫得以 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之種類及規 模如下: 一、
-
4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模未達中央主 管機關所定者,其水土保持計畫得以 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之;其種類 及規模,依第十二條規定擬具之水土保持 計畫、水土保持規劃書或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其內容、申請程序、審核 程序、其種 類及規模非屬同條第四項得以簡 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者。 三、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款所定之 治理或經營、本辦法所稱水土保持申請書 件,係指水土保持計畫、簡易水土保 持申報書及水土保持規劃書。計總和或堆積土石方分別未滿 二千立方公尺,其水土保持計畫得以 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之種類及規 模如下: 一、
-
5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主管機關所定者,其水土保持計畫得 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之;其種 類及規模,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第十二條規定擬具之水土保 持計畫、水土保持規劃書或簡易水 土保持申報書,其內容、申請程序、 審核程序、其種類及規模非屬同條第 四項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 代替者。 三、本法第八條第一項第九款所定 之治理或經營、本辦法所稱水土保持申請書 件,係指水土保持計畫、簡易水土 保持申報書及水土保持規劃書。和或堆積土石方分別 未滿二千立方公尺,其水土保持計 畫得以簡易水土保持申報書代替之 種類及規模如下: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