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45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34秒
-
31.
-
32.
- 標題:
- 大規模崩塌防減災計畫
- 資料來源:
- 施政計畫
- 發布日期:
- 2024-10-22
- 內容:
- 保育 土壤及涵養水源功能降低、以及崩塌與土石流之土砂災害潛勢 提高,造成山坡地範圍內之聚落社區、交通設施、水土保持、 水利設施與相關公共建設更易遭受損壞,故亟需針對大規模崩 塌潛勢區及其可能衍生土砂災害區之保全對象建立合宜調適 - 51 - 策略。
-
33.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3-09-05
- 內容:
- 常因地形因素使得灌溉設施難以 建置,此時只得借助大型蓄水池對農作物進行灌 溉,惟水土保持局及農田水利署雖積極向農民宣 導建置蓄水池等相關灌溉水利設施之補助計 畫,惟僧多粥少在預算挹注偏低的情況下農民苦 於等待,為強化補助臺東建置蓄水池等灌溉設施 之執行進度,爰要求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應滾動檢 討相關資源配置,
-
3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七十二條之一 設置穿越水道或水利 設施底部之建造物,應申請主管機關 核准,並接受施工指導。 十二、為水利設施整治、管理、公共 使用或其他防救緊急危險之必 要者。第六十一條 本法第八十四條第二項所 稱水利建設專款,指專用於水利設施 334 水利法施行細則 之興建、維護管理及水利事業研究發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違反特定水土保持區管制事項, 有直接影響水土保持功能或目的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其他有妨礙公共安全事項。
-
3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違反特定水土保持區管制事項, 有直接影響水土保持功能或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其他有妨礙公共安全事項。 六、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違反特定水土保持區管制事項,有直接影響水土保持功能或目的之虞。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其他有妨礙公共安全事項。 第七十二條之一 設置穿越水道或水利設施底部之建造物,應申請主管機關核准,並接受施工指導。
-
3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其他有妨礙公共安全事項。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違反特定水土保持區管制事項, 有直接影響水土保持功能或目的 之虞。 第七十二條之一 設置穿越水道或水利 設施底部之建造物,應申請主管機關 核准,並接受施工指導。 十二、為水利設施整治、管理、公共 使用或其他防救緊急危險之必要 者。第六十一條 本法第八十四條第二項所 稱水利建設專款,指專用於水利設施 之興建、維護管理及水利事業研究發 展之款項,其項目包括調查測驗、
-
3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違反特定水土保持區管制事項, 有直接影響水土保持功能或目的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其他有妨礙公共安全事項。 第七十二條之一 設置穿越水道或水利 設施底部之建造物,應申請主管機關 核准,並接受施工指導。 十二、為水利設施整治、管理、公共 使用或其他防救緊急危險之必 要者。
-
38.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同一溪流構築系列防砂壩或潛壩時,如為保護下游人民生命財產、 水利設施或穩定溪床,宜由下游往上游依序構築;如為控制上游崩塌地, 地貌特徵,河流、湖泊、水利設施的分佈,地形高差及其平均 高程。 2.國沉砂設施量體估算方式 土壤沖蝕量增加是土地開發衍生之重要問題,其會導致土壤養分流失、水 利設施淤積及水質變差等問題發生,因此在土地開發過程中,會藉由沉砂設施 攔截或沉積泥砂, 水庫為具有灌溉、發電、給水、防洪及觀光等多目標水利設施,歷經極端颱洪事 件後,水庫總容量已大幅降低,使得穩定供水及防洪操作之風險提高。
-
3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違反特定水土保持區管制事項, 有直接影響水土保持功能或目的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其他有妨礙公共安全事項。 第七十二條之一 設置穿越水道或水利 設施底部之建造物,應申請主管機關 核准,並接受施工指導。 十二、為水利設施整治、管理、公共 使用或其他防救緊急危險之必 要者。
-
4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 水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違反特定水土保持區管制事項, 有直接影響水土保持功能或目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 水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其他有妨礙公共安全事項。 第七十二條之一 設置穿越水道或水 利設施底部之建造物,應申請主管 機關核准,並接受施工指導。 十二、為水利設施整治、管理、公 共使用或其他防救緊急危險之 必要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