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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互易或其他方式提供 他人使用時,應於契約書中載明或 書面告知當事人應遵守本公約之規 定,減價收受時,除減價部分 不予計價外,應再依契約書規 定處以懲罰性違約金,若契約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水土保持工料二十五立方公尺數量 計算,不予計價金額外,並再依契約書 規定處以懲罰性違約金,若契約書無規 定者,則以處不予計價金額三倍之懲罰 性違約金。並應檢附 下列文件之一: 一、全體共有人簽署之分管契約書圖。 二、違規使用之共有人切結書;其切 結書內容應包括違規使用面積未 大於違規使用共有人之應有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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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互易或其他方 式提供他人使用時,應於契約書 中載明或書面告知當事人應遵守 本公約之規定,減價收 受時,除減價部分不予計價 外,應再依契約書規定處以 違約金。 減價收受時,除減價部分不 予計價外,應再依契約書規 定處以違約金。不合格之項目得 以減價收受方式處理,減價 收受時,除減價部分不予計 價外,應再依契約書規定處 以違約金。不合格之項目得 以減價收受方式處理,減價 收受時,除減價部分不予計 價外,應再依契約書規定處 以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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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標題:
- 採購稽查小組稽查紀錄
- 資料來源:
- 行政透明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查本案契約書未將 招標公告(工程會投標須知範本第77點序文附註事項參照)惟將決標結果書面通知、決標公告等非屬契約書應併附之文 件納入,顯與上開規定未合,建請重新審視契約書應併附資料文 件之合法與完整性。」爰請自行檢視本案 契約書是否有將全部招標文件(例如:招標公告,工程會投標須 知範本第77點序文參照)、廠商投標文件及開標紀錄等納入,俾 求契約書應併附資料文件之合法與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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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09200305600號函,於新建工程招標文件及契約書內載明: □1.公共工程使用飛灰混凝土作業要點」,於工程招標文件及契約書內載明相關規定 □4.施工階段契約約定權責分工表」納入新建工程招標文件及契約書中 ,或□工程契約未依營造業法第33條或電器承裝業管理規則規定設置技術士及未規定人數23日工程管字第09200305600號函,於新建工程招標文件及契約書內載明: □1.公共工程使用飛灰混凝土作業要點」,於工程招標文件及契約書內載明相關規定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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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與臺灣電力公司簽訂承裝業營業契約書。5.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四)鑿井業:1.廿二、承攬廠商於工程完工驗收完畢後付清尾款前,除特殊結構物外,應出具保固一年之保固切結書(得裝訂於本工程契約書內) ,及繳納本工程結算金額(不含供給材料費)百分之二之保固保證金,但保固保證金未達新台幣三萬元者,免予扣留,保固保證金得以履約保證金或契約價金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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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標題:
- 農村社區辦理訂定社區公約作業方式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2-05-30
- 內容:
- 互易或其他方式提供他人使用時,應於契約書中載明或書面告知當事人應遵守本公約之規定,互易或其他方式提供他人使用時,應於契約書中載明或 書面告知當事人應遵守本公約之規定,並連帶簽署同意本公約。互易或其他方式提供他人使用時,應於契約書中載明或書面告知當事人應遵守本公約之規定,並連帶簽署同意本公約。互易或其他方式提供他人使用時,應於契約書中載明或書面告知當事人應遵守本公約之規定,並連帶簽署同意本公約。互易或其他方式提供他人使用時,應於契 約書中載明或書面告知當事人應遵守本公約之規定,並連帶 簽署同意本公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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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2-03-19
- 內容:
- 除減價部分不予計價外,應再依契約書規定處以違約金。(三) 不合格工程處理之所有費用(減價收受時,除減價部分不予計價外,應再依契約書規定處以違約金。 3.不合格之項目得以減價收受方式處理,減價收受時,除減價部分不予計價外,應再依契約書規定處以違約金。不合格之項目得以減價收受方式處理,減價收受時,除減價部分不予計價外,應再依契約書規定處以違約金。不合格之項目得以減價收受方式處理,減價收受時,除減價部分不予計價外,應再依契約書規定處以違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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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 標題:
- 農村再生社區公約訂定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1-05-31
- 內容:
- 本公約簽署人將施行範圍之公共設施、建築物及景觀土地,以租賃、轉讓、贈與、互易或其他方式提供他人使用時,應於契約書中載明或書面告知當事人應遵守本公約之規定,並連帶簽署同意本公約。 本公約簽署人 將 施行範圍 之公共設施、建築物及景觀土地 , 以 租賃 、轉讓、贈與、互易或其他方式提供他人使用 時,應於契約書中載明 或書面告知當事人應遵守 本公約之規定 , 並 連帶簽署同意本公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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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0-09-02
- 內容:
- 決標情形 第1類決行 第2類決行 契約書核定 第1類決行 第2類決行 各期審查委員之核選主管預擬 底價 決標情形決行 契約書核定決行 期初、期中、期末審查會 審查委員決定、開會通知 及會議紀錄決行 第 2 類 決行 契約書核定 第 1 類 決行 第 2 類 決行 各期審查委員之核選類 決行 第 2 類 決行 契約書核定 第 1 類 決行 第 2 類 決行 各期審查委員之核選 主管預擬底價 決標情形 決行 契約書核定 決行 期初、期中、 期 末審查會審查委員決定、開會通知及會議紀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