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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3-11-18
- 內容:
- 協助苗栗市農會振興轄內南勢里八甲茶產業,透過苗栗地區茶產業跨域計畫,引入農試單位(茶及飲料作物改良場、農糧署、苗栗農改場)及整合地方政府(苗栗縣政府、市公所)資源,公部門跨域合作,積極推動茶園新植與更新工作,並以「貓裏紅」品牌,透過行銷活動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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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2.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3-11-17
- 內容:
- 由梅心怡藝術家舞蹈表演開場,集結國內外藝術家、農再社區以及中央及各級地方政府單位共同揭牌,同時有藝術家駐點創作發表及作品展示,展現三芝藝術氣息,未來持續以此作為藝術創作的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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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3.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3-11-09
- 內容:
- 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資料審查 會」,彙整地方政府與專家學者修正意見,以利後續依「土 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其目的為說明初步評估結果,並彙整地方政府與專家 學者修正意見。 (二) 於說明會辦理完成後,結果並撰寫報告後,邀請相關機關(構)、專家學者及地方 政府相關人員等,辦理說明會,其目的為說明初步評估結 果,並彙整地方政府與專家學者之修正意見。 (二) 舉辦大規模崩塌災害潛勢資料審查會 參考說明會與會人員之意見新增及調整之大規模崩塌潛勢資料公開,應行文請地方政府 於防汛期前,建立或更新保全住戶清冊及土石流及大規模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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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今(3)日邀請中央與地方政府相關防災單位及專家學者,於集思臺大會議中心蘇格拉底廳舉辦「112年度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防救業務講習」,針對災害應變管理議題及自主防災社區運營進行專題演講,另外農村水保署也設定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管理與坡地崩塌監測技術與應用等議題,分別邀請地方政府與協力團隊分享防災應變實務經驗,並邀請坡地監測相關公部門分享坡地監測技術與案例,透過相互交流討論了解彼此的執行經驗,期望藉由交流運用新科技因應坡地災害的防減災作為與對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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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邀請氣象署伍婉華簡任技正、台灣師範大學地理系沈淑敏副教授等11位講師,以及本署、地方政府與協力團隊分享防災應變實務經驗及坡地監測技術與案例,強化地方政府災害防救能力,計320人參與(實體181人、線上13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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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6.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3-10-26
- 內容: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花蓮分署透過研討會的辦理,強化與提升花蓮縣境內中央各部會駐地方機關、地方政府及國中小學教職員在災害防救作為之認知與防災教育之教學,能夠進一步瞭解國內防救災推展的教學經驗與作法,在防災業務與教育推動上能有所精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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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7.
- 標題:
- 土石流潛勢溪流劃設作業流程與方法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3-10-25
- 內容:
- 4 一、地方政府初步勘查作業 ....................新土石流災害潛勢資料庫,除可供相關單位規劃治理參考,亦可提供地方政府對於土石流潛勢 溪流資料進行自主管理及運用,1,其作業重點說明如下: 一、地方政府初步勘查作業 (一)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於收到「鄉( 資料準備 (1) 依據地方政府回報資料進行溪流位置查核及集水區繪製,並蒐集包含內政部國 土測繪中心1/25,須初步估計保全住戶,若經新增為土石流潛勢溪流,則由轄管地方政府完成詳細之保全住戶清冊, 並提供確實之住戶地址及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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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20
- 內容:
- 緊急救災人力、物資之 調度與支援及地方政府 資源跨轄區支援事項。 (六)其他有關災害防救事 緊急救災人力、物資之 調度與支援及地方政府 資源跨轄區支援事項。 (六)其他有關災害防救事 項。國土管理 署、消防署)配合參與, 掌握地方政府執行災害 危險區域民眾緊急避 難、疏散、撤離人數之統 計與通報民眾遠離危險營建署、消 防署)配合參與,掌握地 方政府執行災害危險區 域民眾緊急避難、疏散、 撤離人數之統計與通報監 控、資源調度、災害搶 救,並聯繫地方政府,提 供支援協助。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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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9.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3-10-17
- 內容:
- 災害發生時通常牽涉到多個單位,除了水土林等中央單位的橫向協作,災害應變也仰賴地方政府的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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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11
- 內容:
- 土地損失確實為本次天然災害水砂溢淹所致,惟中央或地方政府已依相關救助規定發放農田受災救助金,不另發予土地損失補助。 (四)若中央或地方政府已依相關救助規定發放農田受災救助金者,甲方不另發 予土地損失補助。 (四)若中央或地方政府已依相關救助規定發放農田受災救助金者,甲方不另發 予土地損失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