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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統籌辦理初審,由該縣(市)政府邀集審查委員至少七人(包括學者專家至少四人、水土保持局代表及該縣(市)政府內有關業務單位等成員)組成審查小組, 進階型及專案型第二階段審查,由水土保持局邀集專家學者、相關部會及水土保持局相關業務人員組成複審小組。十五、督導考核:(一)執行期間水土保持局為掌握計畫進度或視需要,得派員或邀請學者專家前往訪視、督導、查核、評鑑,受補助單位應檢具詳細資料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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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本局各工程所受理申請案件後,應先行辦理初審,初審應邀集相關縣(市)政府代表、本局及工程所相關業務單位代表、專家學者等至少七人組成審查小組,針對計畫內容加以分析、評估可行性,並排列優先順序後,於九十七年三月十五日前填具初審結果意見彙總表及相關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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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3.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17-11-07
- 內容:
- 召開數位學習研究小組會議邀集本領域學者專家及中央各機關(構)辦理數位學習業務人員成立數位學習推動小組,不定期開會研商推動數位學習之策略與具體作法,並研議健全學習成果評量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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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4.
- 標題:
-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08-09
- 內容:
- (二) 初審:由所屬分署自行辦理,審查時得邀請專家或學者參加,依初審結果排列優先順序,並提供初審意見(建議補助額度及執行注意事項等),彙整納入農村區域亮點計畫,提報農村水保署複審。(三) 複審:由農村水保署召開總平臺會議進行審查,審查時得邀請專家或學者參加,再依審查結果彙製審議明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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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07-03
- 內容:
- 其餘委員由本署署長就本署人員、社會公正人士及專家學者派(聘)兼之。社會公正人士及專家學者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委員任期二年,因故出缺時,繼任委員之任期至原任期屆滿之日止。以便其到場說明;並得邀請申訴人、被申訴人、關係人、專家學者或相關學識經驗人員列席說明。其餘委員 由本署署長就本署人 員、社會公正人士及專 家學者派(聘)兼之。並 為會議主席,其餘委員 由本局局長就本局人 員、社會公正人士及專 家學者派(聘)兼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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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6.
- 標題:
-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6-12-29
- 內容:
- 得邀請農業部及所屬機關、各部會、學者專家等參與,以利進行農村區域亮點計畫之諮詢、以農村水保署統籌運作為原則,得邀請農業部及所屬機關、各部會、學者專家等參與,以利進行農村區域亮點計畫之諮詢、農村水保署統籌運作為原則,得邀請農業部及所屬機關、各部會、學者專家等參與,以利進行農村區域亮點計畫之諮詢、得邀請農業 部及所屬機關、各部 會、學者專家等參 與,以利進行農村區 域亮點計畫之諮詢、 協調及審查。得邀請農業 部及所屬機關、各 部會、學者專家等 參與,以利進行農 村產業跨域計畫 或農村區域亮點 計畫之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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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6-01-21
- 內容:
- 得視需要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列席,並於必要時得邀請學者專家列席諮詢。本小組委員、執行秘書及幹事均為無給職,惟邀請與會之學者、專家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得視需要邀請有關單位、人員列席, 並於必要時得邀請學者專家列席諮詢。 本小組委員、執行秘書及幹事均為無給職,惟邀請與會之 學者、專家得依規定支領出席費及交通費。 本小組開會時,得 視需要邀請有關單位、 人員列席,並於必要時 得邀請學者專家列席諮 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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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3-10-08
- 內容:
- 四、審查會之召開方式如下:(一)審查成員應邀請相關機關(構)及專家學者審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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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3-01-02
- 內容:
- 本小組開會時,得邀請有關業務單位、所屬機關人員、相關機關代表或學者專家出(列)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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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0.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1-09-01
- 內容:
- 複評作業由本署土石流防災中心邀集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辦理現地勘查,並撰寫評估報告,其內容應含站址選定及儀器設備初步規劃。 複評作業由本署邀集相關單位及專家學者辦理現地 勘查,並撰寫評估報告,其內容應含站址選定及儀器 設備初步規劃。 複評作業由本署邀集相 關單位及專家學者辦理 現地勘查,並撰寫評估報 告,其內容應含站址選定 及儀器設備初步規劃。 複評作業由本局土石流 防災中心邀集相關單位 及專家學者辦理現地勘 查,並撰寫評估報告,其 內容應含站址選定及儀 器設備初步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