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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長 技正 單位主管 附表一 附頁: 野溪清疏工程計畫名稱 概略圖:(請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影本,以色筆加 註工程位置, 技正 單位主管 附頁: 野溪清疏工程計畫名稱 概略圖:(請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影本,以色筆加註工程位置,並請繪製工程位置略圖)研處 □用地取得需再協調 勘查人員 科(課)長 技正 單位主管 附頁: 野溪清疏工程計畫名稱 概略圖:(請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影本,以色筆加註工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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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經費支應)十四、本小組之經費由本署年度相關工程計畫支應。(敘 獎)十五、本小組有關人員表現優良者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敘獎。 十四、 本小組之經費由本 署 年度相關工程計畫支應。 十四、本小組之經費由本 局 年度相關工程計畫支應。 修正機關簡稱,理由同修正名稱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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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標題:
- 107年度成果彙編集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20-05-07
- 內容:
- 若非工程專業人員, 通常無法一目了然,為讓一般社會民眾對於工程計畫能清楚明瞭,透 過三維建模技術,將工程設計內容及工程完工後之環境景象,減輕與補償之優先順序原則(圖 80), 所擬定之具體保育措施應納入工程計畫與設計,提供工程設計單位與 施工單位參考及實施。藉此得 知位於地震震區影響區域內的工程點位資訊,且可匯出分析資料含地 震震度、工程計畫名稱、工程名稱、管轄組織與經緯度座標(圖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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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標題:
- 107年度成果彙編集
- 資料來源:
- 教育資源
- 發布日期:
- 2019-05-20
- 內容:
- 若非工程專業人員, 通常無法一目了然,為讓一般社會民眾對於工程計畫能清楚明瞭,透 過三維建模技術,將工程設計內容及工程完工後之環境景象,減輕與補償之優先順序原則(圖 80), 所擬定之具體保育措施應納入工程計畫與設計,提供工程設計單位與 施工單位參考及實施。藉此得 知位於地震震區影響區域內的工程點位資訊,且可匯出分析資料含地 震震度、工程計畫名稱、工程名稱、管轄組織與經緯度座標(圖 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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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2-18
- 內容:
- 屬工程者應檢附農村總合發展計畫公共建設工程計畫說明書(附件六)。2. 計畫主軸具前瞻性及可行性。工程者應檢附農村總 合發展計畫公共建設 工程計畫說明書(附 件六)。 2.合發展計畫書格式填 寫,並應檢附農村總合 發展計畫公共建設工程 計畫說明書(附件六)。附件五 附件五 第五點附件六 農村總合發展計畫公共建設工程計畫說明書(格式)修正草案對照表 修正規定 現行規定 說明 農村總合發展計畫公共建設工程計畫說明書(格式) ____________縣(市) 一、 計畫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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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1
- 內容:
- 依砂防法第十三 條第 一 項規定,由國庫負擔部分費用 之 防砂工程計畫,及該計畫之變更(未 達 變更 原訂 計畫目的者除外)、停止及廢止, 第八條之三 依砂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由國庫負擔部分費用之防砂工程計畫,及該 計畫之變更(未達變更原訂計畫目的者除外)、停止及廢止,除國土交通大臣定 為屬簡易事項者外, 第八條之三 依砂防法第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由國庫負擔部分費用之防砂工程計畫,及該計畫之變更(未達變更原訂計畫目的者除外)、停止及廢止,除國土交通大臣定為屬簡易事項者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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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1-08-18
- 內容:
- 七、相關所需支出及獎項費用,由相關工程計畫之工程管理費或業務費項下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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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0-12-03
- 內容:
- (經費支應)十二、本小組之經費由本局年度相關工程計畫支應。(敘 獎)十三、本小組有關人員表現優良者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敘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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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3-31
- 內容:
- 未曾參加過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永續就業工程計畫、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臨時工作津貼等相關就業促進津貼或勞保失業給付之失業者。 未曾參加過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永續就業工程計畫、多元就業 開發方案、臨時工作津貼等相關就業促進津貼或勞保失業給付之失 未曾參加過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永續就業工程計畫、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臨時工作津貼等相關就業促進津貼或勞保失業給付之失業者。 未曾參加過公共服務擴大就業計畫、永續就業工程計畫、多元就業開發方案、臨時工作津貼等相關就業促進津貼或勞保失業給付之失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