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363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25秒
-
23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14
- 內容:
- 工程之終止、解除 契約,應檢具事實理 由、擬具意見及相關文 件送本局核准。 工程之終止、解除 契約,應檢具事實理 由、擬具意見及相關文 件送本局核准。
-
232.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2-10-12
- 內容:
- 1-漁-F7 漁業署 藉由研討會集結各界專家,交流產業發展與未來挑戰等技術與意 見,同時將新科技及技術傳達給漁民及大眾。
-
23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11
- 內容:
- □其他: 勘 查 意 見 □優先處理 □需要處理 □暫緩處理 □無需處理 □土石流 □溪床淤積 □其他 勘 查 意 見 □優先處理 □需要處理 □暫緩處理 □無需處理 □非本局權責,請填工法、計價單位、數量) 勘查意 見及生 態情報 查詢成 果 1.長 寬 公尺 □其他:(請填工法、計價單位、數量) 勘查意 見及生 態情報 查詢成 果 1. 鄉鎮市區公所: 陳情人: 其他: 勘 查 意 見 □優先處理 □需要處理 □暫緩處理 □無需處理 □非本局權責,移請(
-
23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11
- 內容:
- 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隔日起60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一)承辦單位:本會水土保持局。
-
235.
- 資料來源:
- Younger 行腳
- 發布日期:
- 2022-10-06
- 內容:
- 李局長多次視察指導,給予良多意見及指導,指示慎選工法與材料,減少林木與生物棲地擾動,以安全友善設計完善林場步道系統以建構環境教育場域,委員對本案生態、林木保護及後續維管給予支持。
-
236.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治山防災構造物調查資料欄位 附錄五-1 附錄(六)處理地區及項目研擬 附錄六-1 附錄(七)會議紀錄與意見回覆 附錄七-1 表 目 錄 表2-1 集水區概述相關資料內容一覽表 2-1 表2-2 集水區地文相關資料內容一覽表土保持構造物問題分析水土保持構造物問題分析 本項問題分析係以水土保持構造物調查結果為依據,進行相關資料之 統計分析,並提出需要維修之具體意見。
-
23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政府統籌處理救災事宜者,政府應尊 重捐助者之意見,專款專用,提供與 災民救助直接有關之事項,民間團體等舉辦座談會或 以其他適當方法廣詢意見,作成紀 錄,以為擬訂計畫之參考。以書面載明姓名 或名稱及地址,向該管主管機關提出 意見,由該管機關參考審議,併同審 議結果及計畫,分別報請行政院或中 央主管機關核定。 前項審議之進度、結果、陳情意 見參採情形及其他有關資訊,應以網 際網路或登載於政府公報等其他適當並 應於先期規劃階段,徵詢同級主管機 關之意見。 國土計畫法 371 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興辦部門
-
23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主管機關應 徵詢轄內鄉(鎮、市)公所意見,就 轄區之農村再生擬訂農村再生總體計 畫,理前條第一項之申請後,應以公開方 式供民眾閱覽並提供意見;民眾提供 之意見應納入核定之參考。 前項申請核定之程序、公開閱覽 時間與地點、異議處理、審核程序、 實施方法、公聽 會相關意見或聽證紀錄,應併同計畫 書圖,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直轄市或縣 (市)主管機關應徵詢轄區內各鄉 (鎮、市、區)公所意見,並邀請轄區 內居民、在地組織及團體參與。
-
23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主管機關應 徵詢轄內鄉(鎮、市)公所意見,就 轄區之農村再生擬訂農村再生總體計 畫,理前條第一項之申請後,應以公開方 式供民眾閱覽並提供意見;民眾提供 之意見應納入核定之參考。 前項申請核定之程序、公開閱覽 時間與地點、異議處理、審核程序、 實施方法、公聽 會相關意見或聽證紀錄,應併同計畫 書圖,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直轄市或縣 (市)主管機關應徵詢轄區內各鄉 (鎮、市、區)公所意見,並邀請轄區 內居民、在地組織及團體參與。
-
24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主管機關應徵詢轄內鄉(鎮、市) 公所意見,就轄區之農村再生擬訂農村再生總體計畫,管機關受理前條第一項之申請後, 應以公開方式供民眾閱覽並提供意見;民眾提供之意 見應納入核定之參考。 前項申請核定之程序、公開閱覽時間與地點、異議處 理、審核程序、實施方法、公聽會相關意見或聽證紀錄,應併同計畫 書圖,報中央主管機關核定。 前項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之擬訂與變更程序、市)主管機關應徵詢 轄區內各鄉(鎮、市、區)公所意見,並邀請轄區內 居民、在地組織及團體參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