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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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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1.
    題:
    「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修正為「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並修正第一點、第四點、第八點及第六點附件一、附件二、第九點附件三、附件四(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18
    容:
    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 籍圖謄本)。2.實施地點位置圖、實施地點現場照片、規劃設計 圖。同意將坐落於縣(市)鄉(鎮、市、區)段小段地號 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該單位)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計畫名 稱:)並提供作為公眾使用,其設施使 用面積約為平方公尺,市)鄉(鎮、市、區)段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作為 (未涉及建築物增、修建或固定構造物等項目者)使用,其設施使 用面積約為平方公尺,
  • 12.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 範」第四點、第五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3-14
    容:
    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 籍圖謄本)。2.實施地點位置圖、實施地點現場照片、段小段地號 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該單位)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段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作為 (未涉及建築物增、修建或固定構造物等項目者)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2.實施地點位置圖、實施地點現場照片、 段 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該單位)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
  • 13.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及管考作業要點」修正為「農業部補助直轄市 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及管考作業要點」 並修正全部規定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2-06
    容:
    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 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該機關)興建農 村再生相關公共設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 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作為 (未涉及建築物 增、修建或固定構造物等項目者)段 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 謄本)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該機關)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小段 地號 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該單位)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小段 地號 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作為 (未 涉及建築物增、修建或固定構造物等項目者)
  • 14.
    題:
    修正「農業部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第三點、第四點、第六點及第五點格式六,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三年一月一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1-22
    容:
    提供查定使用之地籍圖、土地清冊或土地登記謄本、地 籍圖謄本。 2.辦理土地分割測量、複丈、鑑界。
  • 15.
    題: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二) 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得以電腦完成查詢者,免附。(二) 最近三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得以電腦完成查詢者,免附。
  • 16.
    題:
    農業用地興建農舍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三、地籍圖謄本。四、土地權利證明文件。五、土地使用分區證明。六、工程圖樣:包括農舍平面圖、立面圖、剖面圖,其比例尺不小於百分之一。
  • 17.
    題:
    農業用地作休閒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三) 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能申請網路電子謄本者,免附;屬都市土地或國家公園土地者,(三) 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能申請網路電子謄本者,免附;屬都市土地或國家公園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三、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能申請網路電子謄本者,免附;屬都市土地或國家公園土地者, 三、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能申請網路電子謄本者,免附;屬都市土地或國家公園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 18.
    題:
    申請農業用地作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審查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三、最近一個月內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能申請網路電子謄本者,免予檢附;屬都市土地者,應另檢附都市計畫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 19.
    題: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三、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直轄市、縣(市)地政主管機關能提供網路查詢者,得免予檢附。三、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直轄市、縣(市)地政主管機關能提供網路查詢者,得免予檢附。三、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直轄市、縣(市)地政主管機關能提供網路查詢者,得免予檢附。
  • 20.
    題:
    農業用地作農業使用認定及核發證明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市)政府申請:一、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但直轄市、縣(市)地政主管機關能提供網路查詢者,得免予檢附。之鄉(鎮市區)公所申請: (一)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並檢附下列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申請: 一、最近一個月內核發之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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