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12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05秒
-
11.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四十四條之五 災區受災之農民健康 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勞工保險及就 業保險被保險人,於災後一定期間內 應負擔之保險費,由中央政府支應。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天然災害致 傷病者,得請領傷病給付,其所需經 費,由中央政府支應。
-
12.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第四十四條之五 災區受災之農民健 康保險、國民年金保險、勞工保險 及就業保險被保險人,於災後一定 期間內應負擔之保險費,由中央政 府支應。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天然災害 致傷病者,得請領傷病給付,其所 需經費,由中央政府支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