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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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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51.
    題:
    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作業注意事項(106.1.1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4-22
    容:
    10、網路及資訊之基礎建設。11、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二)產業活化:產業活化之申請除須符合下列各項外,其內容應以農業相關者為限﹕ □屬網路及資訊之基礎建設者。 勘選 評估 (可複選) □對社區產業及就業有促進效益者。 □屬網路及資訊之基礎建設者。 勘選 評估 ( 可複選 ) □對社區產業及就業有促進效益者。
  • 152.
    題: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12-31
    容:
    (二)公共設施建設:以滿足農村居民民生基本及農村社區發展需求為前提,新興之基礎建設不得破壞農村整體景觀,干擾生態環境。
  • 153.
    題:
    農村再生條例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8-04
    容:
    十、網路及資訊之基礎建設。十一、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認定者。第十三條 主管機關得對第九條第三項所定個別宅院整建予以補助;其補助應符合下列原則:一、興建或修繕宅院,
  • 154.
    題:
    九十九年度推動農村再生建設研提注意事項(102.2.22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11-27
    容:
    生產、居住基礎建設改善。4. 文物、古蹟保存。5. 窳陋地區改善。(二)生產、居住基礎建設改善。文物、古蹟保存。窳陋地區改善。 □已辦理農村再生發展輔助規劃者 □重點區已有明確構想且土地無虞者。 生產、居住基礎建設改善 。 文物、古蹟保存 。 窳陋地區改善。 □ 已辦理農村再生發展輔助規劃者生產、居住基礎建設改善。4.文物、古蹟保存。5.窳陋地區改善等優先項目。生產、居住基礎建設改善。4.文物、古蹟保存。5.窳陋地區改善 等優先項目 。
  • 155.
    題:
    九十八年度加速農村再生規劃及建設研提注意事項(含參與式僱工購料)(99.6.2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3-09
    容:
    生產、居住基礎建設改善。4. 文物及古蹟保存。5. 窳陋地區改善。6. 生產、居住基礎建設改善。4. 文物、古蹟保存。5. 窳陋地區改善。(二)縣級鄉村風貌綱要規劃、生產、居住基礎建設改善。 4.文物及古蹟保存。 5.窳陋地區改善。生產、居住基礎建設改善。 4.文物、古蹟保存。 5.窳陋地區改善。生產、居住基礎建設改善。 4.文物、古蹟保存。5.窳陋地區 改善等優先項目。
  • 156.
    題:
    農村再生計畫暨實質建設計畫試辦作業規定(99.6.2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8-07-14
    容:
    (八)網路及資訊之基礎建設。(九)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同意者。十一、農村再生實質建設計畫作業流程:(審查作業程序如附件五)(一)第一階段(初審)
  • 157.
    題:
    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1976-04-29
    容:
    市、區)公庫 代收,作為原住民保留 地管理及經濟建設之 用,爰諸多原鄉地區係 高度仰賴本項財源之挹 注,以推動原鄉之基礎 建設、經濟民生、產業 發展、原住民保留地管 理、整體行政等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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