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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3
- 內容:
- 如 經法院裁定准予羈 押,應由人事單位 依程序發布停職 令。 (三) 搜索、如 經法院裁定准予羈 押,應由人事單位 依程序發布停職 令。 (三) 搜索、扣押: 1.本署暨所屬各分署遇 上揭刑事偵查時,本 署人事室、政風室及 相關單位得視情況 組成關懷小組,適時 追蹤關懷同仁,本局暨所屬各分局遇 上揭刑事偵查時,本 局人事室、政風室及 相關單位得視情況 組成關懷小組,適時 追蹤關懷同仁,如經法院裁 定准予羈押,應由人事單位依程序發布停職令。 (三) 搜索、扣押: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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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本署農村規劃組、本署農村建設組、本署產業發展及休閒組、本署保 育治理組、本署坡地管理組、本署減災監測組、本署秘書室、本署人事室、本 署政風室、本署主計室、本署國會小組 副本:本署臺北分署、本署臺中分署、本署南投分署、本署臺南分署、本署臺東分 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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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12
- 內容:
- 本署總工 程司室、本署農村規劃組、本署農村建設組、本署產業發展及休閒組、本署保 育治理組、本署坡地管理組、本署減災監測組、本署人事室、本署政風室、本 署主計室、本署國會小組、本署臺北分署、本署臺中分署、本署南投分署、本 署臺南分署、本署臺東分署、本署花蓮分署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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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4.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09-05
- 內容:
- 社區規劃編列人員協助辦理本計畫,其中 4 人事費補助額度,每年不超過當年度預算總額百分 之五十。 (2)編列人事費補助之受補助單位應有執行農村社區綠 色照顧計畫之人員,取得本署辦理農村綠照員教育有關農村社區規劃編列人員協助辦理本計畫,其中人 事費補助額度,每年補助額度不超過當年度預算總額 百分之五十。 編列人事費補助之受補助單位應有執行農村社區綠色 照顧計畫之人員,取得本署辦理農村綠照員教育訓練有關農村社區規劃編列人員協助辦理本計畫,其中人事費補助額度,每年補助額度不超過當年度預算總額百分之五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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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
- 資料來源:
- 預決算書及補助資訊
- 發布日期:
- 2023-09-05
- 內容:
- 人事費分析表……………………………………………………..50-51 9.0 0 0 0 0 0 ˉˉˉˉˉ10 ˉˉˉˉˉ人事費 1,500,000 03ˉˉ5651031000-6 ˉ000 ˉˉˉˉˉ10 ˉˉˉˉˉ人事費 536,710,000 02ˉˉ5651030100-5 ˉˉ一般行政784 ˉˉˉˉˉ10 ˉˉˉˉˉ人事費 110,950,784 05 7606205300-6 公務人員退休撫卹530 ˉˉˉˉˉ10 ˉˉˉˉˉ人事費 5,413,530 02 89033045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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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01
- 內容:
- 正本:本署農村規劃組、本署農村建設組、本署產業發展及休閒組、本署保育治理 組、本署坡地管理組、本署秘書室、本署人事室、本署政風室、本署主計 室、本署國會小組、本署臺北分署、本署臺中分署、本署南投分署、本署臺南 分署、本署臺東分署、本署花蓮分署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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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31
- 內容:
- 本署農村規劃組、本署農村建設組、本署產業發展及休閒 組、本署保育治理組、本署坡地管理組、本署減災監測組、本署秘書室、本署 人事室、本署政風室、本署主計室、本署國會小組 副本:農業部法制處(含附件) 2023-08-24 14:15:34 正本 裝訂線 第1頁共1頁 檔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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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31
- 內容:
- 本署產業發展及休閒組、本署保育治理 組、本署坡地管理組、本署減災監測組、本署人事室、本署政風室、本署主計 室、本署國會小組、本署臺北分署、本署臺中分署、本署南投分署、本署臺南 分署、本署臺東分署、 事務管理規則已廢止,修 正依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頒工友管理要點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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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31
- 內容:
- 正本:本署農村規劃組、本署農村建設組、本署產業發展及休閒組、本署保育治理 組、本署坡地管理組、本署秘書室、本署人事室、本署政風室、本署主計 室、本署國會小組、本署臺北分署、本署臺中分署、本署南投分署、本署臺南 分署、本署臺東分署、本署花蓮分署 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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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30
- 內容:
- 本署坡地管理組、本署減災監測組、本署人事室、本署政風室、本 署主計室、本署國會小組 副本:並應檢附戶籍謄本及相關證 明文件影本,送人事室及秘書室審查核定積點,依序列 入本署宿舍申請登記冊(5日內提出借用申請秘書室、借用人借用資格及積點審查秘書室、人事室駁回申請列入宿舍申請登記冊,排序積點,申請人自公證之日起扣繳房租津貼秘書室、人事室依借用排序,公開由借用人擇定後核配秘書室、申請人接獲通知15日內辦理簽約公證事宜並檢附戶籍謄本及相關證明文 件影本,送人事室及秘書室審查填 報資料正確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