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102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33
依照
排序
  • 91.
    題:
    水土保持計畫審核及監督專業訓練第二梯次
    資料來源:
    教育資源
    發布日期:
    2019-09-02
    容: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社團法人臺灣省水土保持技師公會課程目的:為增進水土保持界研究及實務之間的資訊交流及技術轉移,提升水土保持處理與維護品質,落實水土保持處理與自然保育等理念,使水土資源得以永續利用。
  • 92.
    題:
    107年度計畫成果海報_坡地水保
    資料來源:
    教育資源
    發布日期:
    2019-06-03
    容:
    增進水土保持界研究及實務之間的 資訊交流及技術轉移,提升水土保持 處理與維護品質,落實水土保持處理 與自然保育等理念,使水土資源得以 永續利用。
  • 93.
    題:
    107年度計畫成果海報-創新農村
    資料來源:
    教育資源
    發布日期:
    2019-06-03
    容:
    水土保持局於106年成為國際里山倡議夥伴(IPSI )成員,藉由保護或重塑社會-生態-生產地景(SEPLs)有效利用生 態系服務系統,達到自然保育與在地經濟發展並重的「生態根經濟」目標。
  • 94.
    題:
    107年度成果彙編集
    資料來源:
    教育資源
    發布日期:
    2019-05-20
    容:
    林育秀,“不信讒言,只聽蟬語”,自然保育季刊,第74期,14頁, 2011。
  • 95.
    題: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資料來源:
    農業部暨所屬機關
    發布日期:
    2017-11-21
    容: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
  • 96.
    題:
    山坡地超限利用處理計畫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1-12
    容:
    (二)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以下簡稱林業保育署)1、彙整、協助公私有地育苗、種苗補助金、造林檢測勘查費等經費籌編核撥。
  • 97.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規定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6-03-27
    容:
    救助及災害防救與緊急應變事宜,由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辦理,並副知本署。救助及災害防救與緊急應變事宜,由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辦理,並副知本署。 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組織法定於一百十二年八月一日施行,「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是日改制為「農業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爰修正該署機關名稱。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查報、救助及災害防救與緊急應變事宜,由本 部 林 業及自然保育署 辦理,並副知本 署 。
  • 98.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災害緊急通報作業規定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6-01-12
    容:
    害訊息災害訊息寒害森林火災動植物疫災農糧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農村發害訊息災害訊息寒害森林火災動植物疫災農糧署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動植物防疫檢疫署農村發展049-2394309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集水區治理組 寒害 森林 火災 動植物 疫災 農糧署 林業及自 然保育署 土石流 及大規 模崩塌 災害 動植物防 疫檢疫署 農村發展 及水土保災害緊急應變小組 FAX:049-2394309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集水區治理組 FAX:02-23911530
  • 99.
    題:
    農業部支援地方政府因應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處理協助項目及程序規定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1-08-30
    容:
    經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 以下簡稱農村水保署或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 以下簡稱林業保育署 勘查人員確認屬農村水保署或林業保育署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以下簡稱農村水保署) 或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以下簡稱林業保育署)勘 查人員確認屬農村水保署或林業保育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 持署(以下簡稱農村水保 署)或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 四、支援程序: (一)經本會水土保持局( 林業及自然保育署簡稱 修正為林業保育署。 五、支援作業方式: 直轄市、縣(市)政府接獲農 村水保署或林業保育署通知支
  • 100.
    題:
    農業部山坡地範圍劃定及檢討變更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0-02-09
    容:
    公所為提報機關;內政部、原住民族委員會、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各縣(市)政府地政單位及地政事務所為協辦機關;(六)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1.提供國有林班或保安林分布圖等資料。2.提供解除國有林班地或保安林圖冊資料。六、辦理山坡地範圍檢討作業時,應以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航測及遙測分署出版之最新版五千分之ㄧ像片基本圖為作業基圖。坡度分析經比對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五月十四日前之本部林業及自然保育署航測及遙測分署出版之五千分之ㄧ像片基本圖,原始坡度百分之五以上者,
10 / 11 頁 , 共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