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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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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第4點、第5點、第10點及第6點附件2、第9點附件4,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 12日以農農保字第1142658214號令修正發布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3-12
    容: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所屬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 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 區域,公告於各分局全球資訊網。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所屬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公告於各分局全球資訊網。
  • 2.
    題:
    修正「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第十一點(如附件)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27
    容: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推動流程如下: (一)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各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公告於各分署全球資訊網。 五、農村區域亮點計畫推動流程如下: (一)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各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公告於各分署全球資訊網。
  • 3.
    題:
    114年青年回留農村創新計畫徵件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11-21
    容:
    附件4 - 農村再生組提案構想書 114年青年回留農村創新計畫 農村再生組提案構想書 壹、申請單位介紹 請逐一說明: (1)人文地產景等資源條件與特色,(2)食農教育發展願景及目標,(3)執行食農 教育相關公私部門相關計畫成果與獲獎事蹟,(4)聘任及合作青年專長職能與經 歷,
  • 4.
    題:
    「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修正為「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並修正第一點、第四點、第八點及第六點附件一、附件二、第九點附件三、附件四(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18
    容: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所屬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 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 區域,公告於各分局全球資訊網。
  • 5.
    題:
    「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及審核作業原則」修正為「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並修正全部規定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17
    容: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 選定:由各分署依據 轄區內農村區域性資 源條件與發展特色, 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 發展區域,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 選定:由各分署依據 轄區內農村區域性資 源條件與發展特色, 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 發展區域,公告於各 分署全球資訊網。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各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 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公告於各分署全球資訊網。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各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公告於各分署全球資訊網。
  • 6.
    題:
    「農村食農教育共學手冊」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06-27
    容:
    再進一 步思考所經營的產業主題與地方的資源 條件,可傳遞哪些內涵價值給參加者, 賦予活動更多的食農教育 1 執行人員熟悉在地的環境及資源條件,嘗試將地 理風土知識融入食農教育活動當中。 透過食農教育資源盤點,檢視組織及所在農漁村的資源條件後,請您將六個面 向的得分填寫至下述表格,並依據得分勾選表現情況, 22 農村食農教育活動會因為組織的資源條件及核心關懷,包含:所在 區域的環境、農林漁牧產業、 再進一步思考所經營的產業主題與地方的資源條件,可傳遞哪些內涵 價值給參加者,賦予活動更多的食農教育意義。
  • 7.
    題:
    「113年大專院校農村實踐共創計畫」徵件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05-21
    容:
    (九) 本次徵件除由申請單位考量自身資源條件提報計畫至本署審查外,本 署得視計畫推動重點及典範推廣之需要,主動邀請合適之單位及主持 人提送計畫書參與徵選,惟仍須經本署審查後核定補助之。
  • 8.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 範」第四點、第五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3-14
    容: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所屬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 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 區域,公告於各分局全球資訊網。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所屬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公告於各分局全球資訊網。
  • 9.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及審核作業原則」(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01
    容: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域選定:由各分署依據轄區內農村 區域性資源條件與發展特色,評估選定計畫主軸及發 展區域,公告於各分署全球資訊網。一)計畫主軸及發展區 域選定:由各分署 依據轄區內農村區 域性資源條件與發 展特色,評估選定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 域,公告於各分署 全球資訊網。村區域亮點計畫推動流 程如下: (一)計畫主軸及發展區 域選定:由各分局 依據轄區內農村區 域性資源條件與發 展特色,評估選定 計畫主軸及發展區 域,公告於各分局 全球資訊網。
  • 10.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8-31
    容:
    計畫主軸及發 展區域選定,由 所屬分署依據 轄區內農村區 域性資源條件 與發展特色,評 估選定計畫主 軸及發展區域, 公告於所屬分 署全球資訊網。 計畫主軸及發 展區域選定,由 各分局依據轄 區內農村區域 性資源條件與 發展特色,評估 選定計畫主軸 及發展區域,公 告於各分局全 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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