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1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67秒
-
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5
- 內容:
- 農村好物業者經營權發生變動時,應主動通知本 署 ,並終止合約。另前開經營權繼受者應經本 署 同意,並依第一項規定簽訂契約後,始得使用本標章。 農村好物業者經營權發生變動時,應主動通知本 署 ,並終止合約。另前開經營權繼受者應經本 署 同意,並依第一項規定簽訂契約後,始得使用本標章。 農村好物業者經營權發生變動時,應主動通知本局,並終止合約。另前開經營權繼受者應經本局同意,並依第一項規定簽訂契約後,始得使用本標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