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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9-26
- 內容:
- 內之農民集居聚落應依 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 第九條規定辦理,由農民 集居聚落之在地組織及 團體召開農村社區會議 (會議文件格式如附件一 至三),該會議應於開會 三十日前將開會時間、地 點、擬申請農村再生計畫 範圍及開會內容公告。內之農民集居聚落應依 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 第九條規定辦理,由農民 集居聚落之在地組織及 團體召開農村社區會議 (會議文件格式如附件一 至三),該會議應於開會 三十日前將開會時間、地 點、擬申請農村再生計畫 範圍及開會內容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