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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6-17
- 內容:
- 九、面談甄選:經書面審查合格後視情況通知面談甄選(日期另行通知),資格不符(齊)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甄選結果得酌增1名候補名額, 九、面談甄選: 經書面審查合格後視情況通知面談甄選(日期另行通知),資格不符(齊)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另視甄選結果得酌增 1 名候補名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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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5-23
- 內容:
- 穆斯林友善餐飲OO休閒農場1 穆斯林友善餐旅OO休閒農場1 溯源餐廳QQ田媽媽1 其他優質服務評選或認 證相關者 (參考如下) (各場域之證書影本或標章照片,請 另整理提供書面佐證資料供核對) 三、特殊績效伍、營運績效 60 60 簡報結束敬請指正 評鑑項目 評鑑指標 項目內容 受評單位參酌佐證資料勾選及填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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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5-05-20
- 內容:
- 並於5月20日由本署蘇副署長茂祥主持辦理第一階段書面審查,選出第一階段入選團隊32隊進入第二階段簡報審查(已於6月7日辦理完成)第十五屆大專生洄游農村競賽徵件報名成果暨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結果(共2張)第十五屆大專生洄游農村競賽徵件報名成果暨第一階段書面審查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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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5
- 內容:
- 入選公告 採 書面審查, 每梯次 預計錄取 20 人 。 預計 6 /16 (PLUS - 青年參與農村整合平台」 網站 ,不另以書面通知,請參與學員 隨時上網查閱。tw/ ),不另以書面通知,請參與學員隨時上網查閱。 辦理單位得因應重大傳染疾病或災難等,視情況調整本競賽相關時程與執行辦法。 入選公告 採書面審查,每梯次預計錄取20人。 預計6/16(一)公告入選名單。洄游農村PLUS - 青年參與農村整合平台」網站,不另以書面通知,請參與學 員隨時上網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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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4
- 內容:
- 專家組成農漁村能源自主場域輔導計畫審查小組,辦理書面審查作業,擇定入選案件及所需之輔導服務項目。之專家組成農 漁村能源自主場域輔導計畫審查小組,辦理書面審查作業,擇定入選案 件及所需之輔導服務項目。三) 審查結果 本署核定後將以書面及E-mail方式通知入選者,未通過徵選者則僅以E-mail 通知。 ( ) 您請求前款之權利,應以書面來函為之,詳細寫明所欲行使之權利種類、 內容以及連絡資訊;或農漁業之專家組成農漁村能源自主場域輔導計畫審查小組,辦理書面審查作業,擇定入選案件及所需之輔導服務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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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12
- 內容:
- 由本署邀請相關專家學者組成審查小組進行書 面會議審查,必要時得請申請單位列席報告;另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及申請網站上逕予公告審核 通過名單,並以書面通知審核通過單位,辦理後續計畫說明書(草稿)監督與考核:得由本署隨時邀請相關專家學者,以書面審查、會議審 查、沙龍座談或訪視等方式進行。本署逕於本署全球資訊網及申請 網站上公告審核通過名單,並以 書面通知審核通過單位 請至本署指定網站(補助計畫管理資訊系計畫說明書核定函 本署召開 審查會議 本署書面審核 114年度計畫說 明書(草稿) 通過 受補助單位發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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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標題:
- 114年農村好藝計畫徵選通過名單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5-02
- 內容:
- 本次徵件自114年2月13日至3月17日公告受理申請,共計132件提出申請,經徵選資格、書面審查及簡報審查,通過入選技藝保存類15件、傳承推廣類7件、技藝活用類8件,共計30件,備選傳承推廣類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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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3-28
- 內容:
- 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還。經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甄試,不合格者不另行通知,應徵文件恕不退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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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3-13
- 內容:
- 初選(書面審查) (1) 初選階段係依據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所推薦之參選人資料,採 書面審查方式辦理。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對本計畫相關規定、日期保有修改與最終解 釋權,如有未盡事宜,得視實際狀況酌情調整,並公告於農業部農村發展 及水土保持署官網,不另以書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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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3-12
- 內容:
- 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用;若 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限定 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逾期仍不開放者,該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 接強制方法執行之。 該設施物於本土地使用同意書期限內,立同意書人不得排除公眾使用;若有違反者,該機關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即時恢復公眾使用,逾期仍不開放者,該機關依間接強制或直接強制方法執行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