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6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56
依照
排序
  • 1.
    題:
    訂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辦公空間自動錄影系統管理作業要點」(如附件),並自中華民國114年3月5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3-04
    容:
    如外洩為營利、徵信或其他不正 當使用者,依法懲處或追究刑事責 任,並負民事損害賠償責任。應簽署保密切結 書(如附表二),善盡保管責任,不得無故洩漏,如外洩為營利、 徵信或其他不正當使用者,依法懲處或追究刑事責任,並負民 事損害賠償責任
  • 2.
    題:
    修正「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職務宿舍管理要點」第 五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6-05
    容:
    借用人對借用之宿舍及其設備家具等應負善良管理人之責任,否則對所生損害,應依民法等相關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
  • 3.
    題:
    訂定「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推動韌性坡地補助試辦 方案」,並自中華民國112年10月15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11
    容:
    乙方之事由終止契約者,甲方如受有損害, 乙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因非可歸責乙方之事由,否則乙方得終止本契約,如乙方因而遭受損失,甲 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三)甲方應依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法令規定使用乙方土地,如乙方因而遭受損失,甲方應負損害 賠償責任。 第 十八 條 契約份數 本契約1式4份,因前項可歸責乙方之事由終止契約者,甲方如受有損害,乙方應負損 害賠償責任。 因非可歸責乙方之事由,甲方依第一項規定終止契止本契約,如乙方因而遭受損失,甲方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三)甲方應依土地使用管制相關法令規定使用乙方土地,
  • 4.
    題:
    修正「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部分規定 (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2
    容:
    如有違約行為,除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外,並 應補繳自發生違約時至實際返還土地期間之使用補償金予如有違約行為,除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外,並 應補繳自發生違約時至實際返還土地期間之使用補償金予 甲方。如有違約行為,除應負損害賠償責 任外,並應補繳自發生違約時至實際返還土地期間之使 用補償金予甲方。如有違約行為,除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外,並 應補繳自發生違約時至實際返還土地期間之使用補償金予 甲方。 如有違約行為,除應負損害賠償責任外,並應補繳自發生違約時至實際返還 土地期間之使用補償金予甲方。
  • 5.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職務宿舍管理要點」修正為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職務宿舍管理要點」並修正 全部規定(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8-30
    容:
    如有短缺或故意毀損者, 應依民法等相關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自點交之日起,應 停止扣繳房租津貼。舍及其設備家具等應負善良管理人之責任,否則對所生損 害,應依民法等相關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宿舍收回點交紀錄表如附件九);如有短缺或故意毀損者,應依民法等相關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自點交之日起,應停止扣繳房租津貼。宿舍收回點交紀錄表如附件九);如有短缺或故意毀損者,應依民法等相關規定負損害賠償責任;自點交之日起,應停止扣繳房租津貼。
  • 6.
    題:
    更新「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場地借用管理要點」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2-02
    容:
    (四)借用人使用場地內各項設備或器具應盡善良管理人 之責任,若因使用不當造成毀損者,應付損害賠償 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