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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5-16
- 內容:
- 工程位置圖、現況照片如後附頁 承辦人: 課(科)長: 機關首長: 附頁 概略圖:(請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影本或可供辨識之清晰影像圖資,並加註工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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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4-28
- 內容:
- 相關圖冊:山坡地範圍界址圖(1/25000經建版地形圖為底圖,並以段為單元)。 (四) 相關圖冊:山坡地範圍界址圖(1/25000經建版地形圖為底 圖,並以段為單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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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5-03-17
- 內容:
- PEI RU WANG 大規模崩塌特定水土保持區劃定範圍相關圖資及地籍清冊 底圖來源:1/25,000地形圖;比例尺:五千分之一 花蓮縣-卓溪鄉-D010(卓溪)大規模崩塌特定水土保持區行政圖 花蓮縣-卓溪鄉-D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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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5-01-02
- 內容:
- 附件三、實勘紀錄表 概略圖:(請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影本或可供辨識之清晰影像圖資,並加註工程 位置。 附件三、 實勘紀錄表 體驗空間優化 工程(計畫)勘查紀錄表 概略圖:(請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影本或可供辨識之清晰影像圖資,並加註工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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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4-12-17
- 內容:
- 實勘紀錄表 體驗空間優化 工程(計畫)勘查紀錄表 概略圖:(請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影本或可供辨識之清晰影像圖資,並加註工程位置。 秘書: 副分署長: 分署長: 附件三、實勘紀錄表 概略圖:(請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影本或可供辨識之清晰影像圖資,並加註工程 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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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10-17
- 內容:
- 請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影本或可供辨識之清晰影像圖資,並 加註工程位置。附件二 概略圖:(請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影本或可供辨識之清晰影像圖資,並 加註工程位置。 附件 概略圖:(請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影本或可供辨識之清晰影像圖資,並加註工程位置。 附件 概略圖:(請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影本或可供辨識之清晰影像圖資,並加註工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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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6-27
- 內容:
- 請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影本或可供辨識之清晰影像圖資,並加註工程位置。請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影本或可供辨識之 清晰 影像圖資,並加註工程位置。請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影本或可供辨識之清晰影像圖資,並加註工程位置。 請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影本或可供辨識之 清晰 影像圖資,並加註工程位置。請附五千分之一像片基本圖、二萬五千分之一地形圖影本或可供辨識之清晰影像圖資,並加註工程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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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4-03-01
- 內容:
- S≧1/5000 像片基本圖或現況地形圖套繪 3 現況地形圖 S≧1/1200 4 坡度圖 S≧1/1200 以現況地形圖套繪 5 坡向圖 S≧1/1200 以現況地形圖套繪 6 環境地質圖 1/5000≧ S≧1/50000 7 基地地質圖 1/1000≧ S≧1/1200 8 基地土壤圖 1/5000≧ S≧1/500005000 以像片基本圖套繪 12 開挖整地前、後等高線地形對照圖 以現況地形圖套繪 13 挖、填土石方區位圖 以現況地形圖套繪 14 開挖整地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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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標題:
- 112年農村好店輔導計畫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10-13
- 內容:
- 地形圖、都市計畫圖、都市計畫禁建圖、航照圖或政府機關測繪圖 附件3 使用同意書 為推動農村發展及達到農產品地產地消之目標,繳納房屋稅憑證或稅籍證明 繳納自來水費/電費憑證 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物完工證明書 地形圖、都市計畫圖、都市計畫禁建圖、航照圖或政府機關測繪圖 附件3 使用同意書 為推動農村發展及達到農產品地產地消之目標,繳納房屋稅憑證或稅籍證明 繳納自來水費/電費憑證 未實施建築管理地區建物完工證明書 地形圖、都市計畫圖、都市計畫禁建圖、航照圖或政府機關測繪圖 附件3 使用同意書 為推動農村發展及達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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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10-04
- 內容:
- 二)範圍圖:使用五千分之一地形圖或像片基本圖標示其範圍。 (三)劃入或劃出之理由。二萬五千分之一鄉(鎮)地段圖、五萬分之一地形圖上繪製綠色山坡地範圍界線,並於範圍內註記「山坡地」二萬五千分之一鄉(鎮)地段圖、五萬分之一地形圖上,將原劃定界址以綠色虛線表示,變更之界址以綠色實線表示, □是 □否 3、地形圖、地籍圖、鄉鎮地段圖等初劃山坡地界線是否正確。國有林班地、保安林地或試驗用林地擬解除劃入山坡地,其地形圖、地籍圖、鄉鎮地段圖等初劃山坡地界線是否正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