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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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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漁村能源自主場域輔導計畫徵選須知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5-14
    容:
    地籍圖謄本 □有 □無 L. 屋頂平面圖 □有 □無 附件二 二、 地面型或水面型太陽光電 A. □ 是 □ 否 最近一期電費單 □ 有 □ 無 土地謄本 (效期3個月內) □ 有 □ 無 建物謄本 (效期3個月內) □ 有 □ 無 地籍圖謄本 □ 有 □ 無 屋頂平面圖 □ 有 □ 無 地面型或水面型太陽光電 土地分區概況(使用分區及使用地性質)是否得設置 □ 是 □ 否 依土地權狀之使用分區及使用地性質,
  • 2.
    題: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第4點、第5點、第10點及第6點附件2、第9點附件4,業經本部於中華民國114年3月 12日以農農保字第1142658214號令修正發布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3-12
    容:
    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2.實施地點位置圖、實施地點現場照片、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2.實施地點位置圖、實施地點現場照片、段小段地號之土地 (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以下 簡稱該單位)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段小段地號之土地 (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作為(未涉及建 築物增、修建或固定構造物等項目者)段小段地號之土地 (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作為(未涉及建 築物增、修建或固定構造物等項目者)
  • 3.
    題:
    114年度休閒農業區分級輔導計畫研提原則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2-20
    容: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建/地號之 建物/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並於地籍圖謄本明確標繪該設施之範圍)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執行單位)興(整)建作為 (設施名稱: ) 並提供作為公眾使用,設施使用面積計 平方公尺,
  • 4.
    題:
    114年度休閒農業區分級輔導計畫研提原則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19
    容:
    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建/地號之 建物/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並於地籍圖謄本明確標繪該設施之範圍)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執行單位)興(整)建作為 (設施名稱: ) 並提供作為公眾使用,設施使用面積計 平方公尺,
  • 5.
    題:
    函頒休閒農場休閒農業設施設置屋頂型綠能設施容許使用申請應備文件及審查流程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5-02-05
    容:
    最近一個月之第一類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都市土地或國家公園土地者,應併附最近一個月之土地使用分區證明。 地籍圖謄本比例尺不得小於 1/4800 或 1/5000 農業經營實績證明文件應提具現地照片、農產品生產量、購買農業資材或農產交易紀錄等資料。
  • 6.
    題:
    本署114年度農村體驗發展食農及永續特色計畫研提原則_修正版,請洽所屬各分署辦理計畫研提工作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5-01-02
    容:
    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 本)。 2.實施地點位置圖、實施地點現場照片、小段 地 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農 (以下簡稱該機關)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段 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 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施作 (未涉及建築物增、修建或 固定構造物等項目者)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實施地點位置圖、實施地點現場照片、 段 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農 (以下簡稱該 機關 )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
  • 7.
    題:
    本署114年度農村體驗發展食農及永續特色計畫已開始徵件,請洽所屬各分署辦理計畫研提工作。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12-17
    容:
    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實施地點位置圖、實施地點現場照片、 段 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農 (以下簡稱該 機關 )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施作 ( 未涉及建築物增、修建或固定構造物等項目者)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 本)。 2.實施地點位置圖、實施地點現場照片、段 小段 地 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農 (以下簡稱該機關)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
  • 8.
    題:
    「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修正為「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範」並修正第一點、第四點、第八點及第六點附件一、附件二、第九點附件三、附件四(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請查照。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18
    容:
    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 籍圖謄本)。2.實施地點位置圖、實施地點現場照片、規劃設計 圖。同意將坐落於縣(市)鄉(鎮、市、區)段小段地號 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該單位)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計畫名 稱:)並提供作為公眾使用,其設施使 用面積約為平方公尺,市)鄉(鎮、市、區)段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作為 (未涉及建築物增、修建或固定構造物等項目者)使用,其設施使 用面積約為平方公尺,
  • 9.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 範」第四點、第五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3-14
    容:
    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 籍圖謄本)。2.實施地點位置圖、實施地點現場照片、段小段地號 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該單位)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段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作為 (未涉及建築物增、修建或固定構造物等項目者)計畫實施地點之土地證明文件(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 2.實施地點位置圖、實施地點現場照片、 段 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該單位)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
  • 10.
    題: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及管考作業要點」修正為「農業部補助直轄市 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及管考作業要點」 並修正全部規定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2-06
    容:
    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 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該機關)興建農 村再生相關公共設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 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作為 (未涉及建築物 增、修建或固定構造物等項目者)段 小段 地號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 謄本)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該機關)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小段 地號 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無償提供 (以下簡稱該單位)興建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小段 地號 之土地(檢附土地登記謄本及地籍圖謄本)作為 (未 涉及建築物增、修建或固定構造物等項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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