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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3-01-07
- 內容:
- 本分局深耕花蓮防災教育、深化中央及地方橫向聯繫、積極協助地方政府辦理赤科山產業道路搶通事宜,繼去年榮獲教育部111年度社會教育貢獻獎後,再次獲得中華防災學會肯定,榮獲「111年度防災貢獻獎團體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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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2-12-27
- 內容:
- 111年12月27日參與由主婦聯盟及及荒野保護協會共同主辦「淨零這條路,在地鬥陣走」論壇,參與單位有經濟部能源局、教育部、文化部及地方政府等單位,論壇主要係討論如何透過教育及政策引導方式,擴大公民參與再生能源事務,本局施美琴科長也受邀針對「農漁村發展對公民電廠的想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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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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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4.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2-12-23
- 內容:
- 全臺共計63處社區獲得優質自主防災社區認證,銀質17處及銅質46處,分局轄區則有銀質3處及銅質11處,共14處社區榮獲優質自主防災社區認證,感謝各地方政府及自主防災社區的努力,齊心打造自主防災社區,凝聚眾人之力推動防災工作,將防災的觀念深耕村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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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
- 標題:
- 千里使命並肩行 溫馨傳遞防災情
- 資料來源:
- 新聞稿
- 發布日期:
- 2022-12-23
- 內容:
- 為強化地方政府第一線災害防救能力,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持續推動自主防災社區2.訂定自主防災社區優先推動順序,依據社區耐災能力進行分級,讓地方政府得以依據不同等級給予相對應的防災策略,將資源挹注在最需要的村里。落實社區自主防災,有效提升基層防救災能量,強化地方政府整合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防救災資源,增進災害防救體系與作業效能。地方與社區共同面對,才能攜手共度每一次的災害,運用中央的資源、搭配地方政府支援與導入輔導機制,最後再由社區民眾自主運作,創造出符合當地的防災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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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6.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2-12-09
- 內容:
- 期透過區域聯防機制,以分工明確、實質合作及資訊共享為策略,中央與地方政府攜手合作災害應變,支援處理區域性重大災害,提升救災能量效率,達到救災、減災及離災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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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7.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2-01
- 內容:
- 得經管理機 關同意後先行使用,再 行辦理借用手續,不受 國有財產法第四十條及 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理 法令之限制。借用公有非公用 土地、建築物或其他工作 物者,得經管理機關同意 後先行使用,再行辦理借 用手續,不受國有財產法 第四十條及地方政府公 有財產管理法令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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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8.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1-25
- 內容:
- □已取得 □未取得但可請地方政府或社區組織協助取得 □未取得且取得困難或有爭議, □已取得 □未取得但可請地方政府或社區組織協助取得 □未取得且取得困難或有爭議,需再協調 擬辦 工程 □已取得 □未取得但可請地方政府或社區組織協助取得 □未取得且取得困難或有爭議,需再協調 擬辦工程(並得邀請農委 會及所屬機關、相關部會、地方政府、大專院校、農民團體、 農村社區企業及非營利團體等相關者參與及協調合作, □已取得 □未取得但可請地方政府或社區組織協助取得 □未取得且取得困難或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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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9.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1-23
- 內容:
- 得經管理機關同意後先行使用,再行辦理借用手續,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條及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理法令之限制。得經管理機關同意後先 行使用,再行辦理借用手 續,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 條及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 理法令之限制。建築物或其他工作物 者,得經管理機關同意後先 行使用,再行辦理借用手 續,不受國有財產法第四十 條及地方政府公有財產管 理法令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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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
- 資料來源:
- 重要資訊及成果
- 發布日期:
- 2022-11-22
- 內容:
- 11月22日由林副局長長立主持,共有地方政府、跨域合作伙伴及本局所屬各分局等29個單位參加,112年計畫研提仍延續111年精神,以目標導向,各單位可考量執行量能、在地經營與扎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