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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8-31
- 內容:
- (三)辦理項目涉及容 許使用、建築執 照、雜項執照、水 土保持計畫(含簡 易水土保持申 報),受補助單位 應先依相關規定 申辦後始得執行, 未依規定申辦者, 該項目不得辦理 核銷。 (三)辦理項目涉及容 許使用、建築執 照、雜項執照、水 土保持計畫(含簡 易水土保持申 報),受補助單位 應先依相關規定 申辦後始得執行, 未依規定申辦者, 該項目不得辦理 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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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3-03-13
- 內容:
- (三) 辦理項目涉及容許使用、建築執照、雜項執照、水土保持計畫 (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受補助單位應先依相關規定申辦後始 得執行,未依規定申辦者,該項目不得辦理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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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標題:
- 112年農村好店輔導計畫申請須知
- 資料來源:
- 最新消息
- 發布日期:
- 2023-02-08
- 內容:
- 辦理項目涉及容許使用、建築執照、室內裝修、雜項執照、水土保持計畫(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者 , 受補助單位應先依相關規定申辦後始得執行,未依規定申辦者,該項目不得辦理核銷。 辦理項目涉及容許使用、建築執照、室內裝修、雜項執照、水土保持計畫(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者,受補助單位應先依相關規定申辦後始得執行,未依規定申辦者,該項目不得辦理核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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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1-28
- 內容:
- 三) 辦理項目涉及容許使用、建築執照、雜項執照、水土保持計畫 (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受補助單位應先依相關規定申辦後始三)辦理項目涉及容許 使用、建築執照、雜 項執照、水土保持計 畫(含簡易水土保持 申報),受補助單位 應先依相關規定申 (三)辦理項目涉及容許 使用、建築執照、雜 項執照、水土保持計 畫(含簡易水土保持 申報),受補助單位 應先依相關規定申 辦後始得執行,三) 辦理項目涉及容許使用、建築執照、雜項執照、水土保持計畫 (含簡易水土保持申報),受補助單位應先依相關規定申辦後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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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資料來源:
- 公告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1-23
- 內容:
- 得依下列規定簡化程序: 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審查,依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審查或鑑定建築物工程圖樣 申請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應審查之項目,得由直轄市、縣(市)主管建築機關委託建築師公會審查,市)主管建築機關得逕為核發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不受建築法第三十三條規定之限制。各層用途及建築物高度於原地建造,免請領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不受建築法第二十五條及第三十條規定之限制。得依下 列規定簡化程序: 一、建造執照及雜項執照審 查,依直轄市、縣(市) 主管建築機關審查或 鑑定建築物工程圖樣 及說明書之規定項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