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39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84
依照
排序
  • 11.
    題:
    「114年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計畫」徵件資訊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09-06
    容:
    22 依人民團體法暨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 3 非都市土地之農村社區或位於都市計畫區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社區,但離島地區則不在此限。
  • 12.
    題:
    「農村食農教育共學手冊」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06-27
    容:
    農村中多元的組織與團體—社區、農企業、農漁民團體,農場及休閒農業區均是 食農教育的重要推手,填表人姓名職稱 單位類型 □社區 □組織(農民團體、法人組織) □企業(立案的農企業、工作室等) 外部資源包含:公部門、私人公司、農漁民團體、農政單位、大專院校、 高中職、國中小學及其他單位。農村中多元的組織與團體 — 社區 、 農企業 、 農漁民團體, 農場 及 休閒農業區 均 是 食農教育的 重要 推手,職稱 單位類型 ☐ 社區 ☐ 組織(農民團體、法人組織) ☐ 企業(立案的農企業、工作室等)
  • 13.
    題:
    113年(第十四屆)大專生洄游農村競賽辦法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4-04-08
    容:
    駐村場域:可與農村在地組織、團體、青年團隊、農民 團體、農村社會企業及休閒農業區組織等合作,並以駐 村場域報名,如社區名稱、村里名稱或農會名稱等。
  • 14.
    題:
    修正「農村產業跨域計畫及農村區域亮點計畫補助作業規 範」第四點、第五點(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4-03-14
    容:
    依法立案之在地組織及團體、大專院校、農業發展條例 第三條第七款所稱之農民團體。 三、申請資格及條件如下: 申請資格: 依法立案之在地組織及團體、大專院校、農業發展條例第三條第七款所稱之農民團體
  • 15.
    題:
    《農漁村能源自主場域推動指南》新書出版 力助農漁民踏上低碳永續之路~
    資料來源:
    新聞稿
    發布日期:
    2023-11-28
    容:
    tw/kDc),歡迎有意推動再生能源的公民團體、農漁村社區、農村企業、青年(農)們多加參考利用。
  • 16.
    題:
    農業部113年度補助科技計畫申請作業期程公告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10-06
    容:
    養殖漁產業數位輔導與商業轉型計畫-輔導養殖漁產業之 漁民、漁民團體及小微型農企業至「雲市集-農業館」導 入雲端數位工具 (二)完善外銷潛力作物數位商轉模式 1. 外銷作物數位輔導與商業轉型計畫-輔導外銷潛力作物產 業之農民、農民團體及小微型農企業至「雲市集-農業館」 導入雲端數位工具 九、農業水資源精準管理科技決策支援體系之建構 (一)作物用水與土壤供需基盤驗證及監測技術開發 1.
  • 17.
    題:
    113年度創新研究計畫公開徵求公告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10-04
    容:
    、經政府核准立案可從事科學技術研究發展之財團法人或非營利性社團法人或其他人民團體。如組 織章程) (註 3) 公私立大專院校VVVV可從事科學技術研究 發展之財團法人VVVVV非營利社團法人或其 他人民團體VVVVVV公立研究機關(構)VVVV註1:資格審查表,請計畫主持人填寫及簽章。
  • 18.
    題:
    修正「零飢餓推動要點」,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8
    容:
    為促進在地農業發展,增進農民所得,就第二點第二款第一目事項,得輔導直轄市、縣(市)政府、農民團體、農業相關團體等辦理之。 五、本部及所屬機關(構)為促進在地農產品消費,減少食物浪費,就第二點第二款第二目事項,得輔導設有實體或線上賣場之農民團體於賣場設置惜食專區,並提供統一視覺形象設計檔,供設置惜食專區者自行下載運用。
  • 19.
    題:
    修正「辦理農村再生相關公共設施作業處理原則」部分規定 (如附件),並自即日生效
    資料來源:
    公告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9-22
    容:
    其適用於由本署暨所屬分 署自行興建、委託或補助政府機關、農民團體興建者(以下 簡稱執行機關)。土地使用同意 年限等事宜作規範, 其適用於由本署暨所 屬分署自行興建、委 託或補助政府機關、 農民團體興建者(以 下簡稱執行機關)。土地使用同意 年限等事宜作規範, 其適用於由本局暨所 屬分局自行興建、委 託或補助政府機關、 農民團體興建者(以 下簡稱執行機關)。
  • 20.
    題:
    「農村社區綠色照顧計畫」徵件,即日起至112年10月20日提案截止,詳如公告計畫內容。
    資料來源:
    最新消息
    發布日期:
    2023-09-05
    容:
    2 依人民團體法暨社會團體許可立案作業規定。 3 非都市土地之農村社區或位於都市計畫區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之社區,但離島地區則不在此限。
2 / 4 頁 , 共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