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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法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五、各級民意機關之民意代表。六、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    務之人。前項情形,公職人員應以書面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民意代表應通知各該民意機關
  • 2.
    題:
    法規: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修正條文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已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迴避之公職人 員,未依同條第二項規定通知者,各該民意機關、 指派、遴聘或聘任機關、服務之機關團體或上級 機關應命其補正。
  • 3.
    題:
    利衝法宣導資料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矯正學校 校長、副校長;其 設有附屬機構者, 該機構之首長、副 首長 各級民意機關 之民意代表 代表政府或公股出 任其出資、捐助之 私法人之董事、監 察人 公法人之董事、 監察人、上利益 知有利益衝突時記得要迴避 公職人員自行迴避 利害關係人申請迴避 機關團體職權令迴避 民意代表應 通知各該民 意機關 公股董事、監察 人;公法人董事、 監察人、首長、 執行長,應通知 指派、遴聘或聘 任機關 其他公職人 員,應通知 其服務之機 關團體 禁止假借職權圖利及請託關說
  • 4.
    題:
    利衝法施行細則說明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 已依本法第六條第一項規定迴避之公職人員,未依同條第 二項規定通知者,各該民意機關、指派、遴聘或聘任機關、服 務之機關團體或上級機關應命其補正。
  • 5.
    題:
    「你越位了嗎?小心領到紅黃牌!」 防貪指引手冊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4-10-22
    容:
    五、各級民意機關之民意代表。 六、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 務之人。
  • 6.
    題:
    (四)公職人員及關係人身分關係揭露表、公開表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3-05-31
    容:
    五、各級民意機關之民意代表。 六、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務之人。 五、各級民意機關之民意代表。 六、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務之人。
  • 7.
    題:
    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1-11-08
    容:
    五、各級民意機關之民意代表。六、代表政府或公股出任其出資、捐助之私法人之董事、監察人與該等職    務之人。前項情形,公職人員應以書面依下列規定辦理:一、民意代表應通知各該民意機關
  • 8.
    題:
    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1-11-08
    容:
    九、各級民意機關民意代表。十、法官、檢察官、行政執行官、軍法官。十一、政風及軍事監察主管人員。
  • 9.
    題:
    政風機構人員設置管理條例
    資料來源:
    廉政專區
    發布日期:
    2021-11-08
    容:
    第 10 條民意機關、軍事機關及公立各級學校不適用本條例之規定。國防部設政風機構,不受前項規定之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