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14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98秒
-
1.
- 標題:
- 統包及開口工程範本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5-04-24
- 內容:
- (3)凡涉及河川堤防之破堤或有水患之虞者,應納入防洪、破堤有關之工作項目及作業規定。 (3)凡涉及河川堤防之破堤或有水患之虞者,應納入防洪、破堤有關之工作項目及作業規定。
-
2.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六、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違反特定水土保持區管制事項, 六、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其他有妨礙公共安全事項。謂用人為 方法控馭,或利用地面水或地下水, 以防洪、禦潮、灌溉、排水、洗鹹、 保土、蓄水、放淤、給水、築港、河川整治之規劃與施 設、河防安全檢查與養護、河川防洪 與搶險、河川區域之劃定與核定公 告、使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水集水區域之劃定 與核定公告、排水設施管理之維護管 理、防洪搶險、安全檢查、設施範圍 之使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
3.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3-08-09
- 內容:
- (3)凡涉及河川堤防之破堤或有水患之虞者,應納入防洪、破堤有關之工作項目及作業規定。
-
4.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本手冊所訂定之內容章節及工作方法,適用於治山防災、治山防 洪及「易淹水區水患治理計畫」上游坡地集水區之整體治理調查 規劃。
-
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方法控馭,或利用地面水或地下水, 以防洪、禦潮、灌溉、排水、洗鹹、 保土、蓄水、河川整治之規劃與施 設、河防安全檢查與養護、河川防洪 與搶險、河川區域之劃定與核定公 告、使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集水區域之劃定 與核定公告、排水設施管理之維護管 理、防洪搶險、安全檢查、設施範圍 之使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關依第一項公告之水道治 理計畫線或用地範圍線內施設防洪設 施所需之用地,或依計畫所為截彎取 直或擴大通洪斷 三、防洪受益費。 前項所稱各費,除依法支付管理 費用外,一律撥充水利建設專款,
-
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六、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違反特定水土保持區管制事項, 六、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其他有妨礙公共安全事項。 六、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違反特定水土保持區管制事項, 六、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其他有妨礙公共安全事項。第三條 本法所稱水利事業,謂用人為方法控馭,或利用地面水或地下水,以防洪、禦潮、灌溉、排水、洗鹹、保土、蓄水、放淤、給水、築港、
-
7.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農塘 由小型蓄水農 用灌溉功能發 展成兼具防 洪、生態功能 之大型農塘。及豎井與排水出口豎井排水設施 相關照片說明 西南部泥岩地區農塘及周邊土地利用土堤堤頂兼作道路使用 土壩蓄水農塘(泥岩地區)兼具防洪蓄水之農塘 築堤式農塘豎井與土堤坡面植草(一)築堤式農塘、豎井與土堤坡面植草(二) 開挖式農塘兼魚塭養殖挖式農塘西南部泥岩地區農塘及周邊土地利用土堤堤頂兼作道路使用 土壩蓄水農塘(泥岩地區)兼具防洪蓄水之農塘 築堤式農塘豎井與土堤坡面植草(一)築堤式農塘、豎井與土堤坡面植草(
-
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六、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其他有妨礙公共安全事項。 六、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違反特定水土保持區管制事項,謂用人為 方法控馭,或利用地面水或地下水, 以防洪、禦潮、灌溉、排水、洗鹹、 保土、蓄水、放淤、給水、築港、河川整治之規劃與施 設、河防安全檢查與養護、河川防洪 與搶險、河川區域之劃定與核定公 告、使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排水設施管理之維護管 288 水利法 理、防洪搶險、安全檢查、設施範圍 之使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
-
9.
- 標題:
- 水土保持手冊【出版年份94年】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不能採用規定斷面時,為節省用地及拆遷費, 可採用防洪牆等特殊堤防代替。設置地點以不影響排洪及防洪及防洪工程之安全為準。 3. 山腹土石堆置場:利用山腹平坦地設置排水及邊坡穩定等設施,以供堆置 廢棄土石。
-
1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六、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違反特定水土保持區管制事項, 六、有礙防洪、排水、灌溉、其他水 資源保護或水利設施。 七、其他有妨礙公共安全事項。謂用人為 方法控馭,或利用地面水或地下水, 以防洪、禦潮、灌溉、排水、洗鹹、 保土、蓄水、放淤、給水、築港、河川整治之規劃與施 設、河防安全檢查與養護、河川防洪 與搶險、河川區域之劃定與核定公 告、使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水集水區域之劃定 與核定公告、排水設施管理之維護管 理、防洪搶險、安全檢查、設施範圍 之使用管理及其他應遵行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