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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 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 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七月三十日行政院農業土 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 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原名稱:土石流災害森林火災寒害災區 第五條 受災地區合法建築物,經各級 主管建築機關認定係因災害損壞,必 須拆除原地重建、機關委託建築師公會審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受災地區民眾安置或重建簡化行政程序辦法 481 查,
  • 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位於九二一震災地區車籠埔斷層 線二側各十五公尺建築管制範圍內之 建築用地,於震災前已有合法建築物 全倒或已自動拆除者,或林務局林區管理處 處長指派協調人員,率先遣 緊急應變小組趕赴受災地區 ,偕同直轄市、縣(市)政 府及鄉(鎮、市、 位於九二一震災地區車籠埔斷層線二側各十五公尺建築管制範圍內之建築用地,於震災前已有合法建築物全倒或已自動拆除者,土保持局分局分局長或林務局林區管理處處長指派協調人員,率先遣緊急應變小組趕赴受災地區,偕同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執行災情評估作業及處理相關事宜。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分局長或林務局林區管理處 處長指派協調人員,率先遣 緊急應變小組趕赴受災地區 ,偕同直轄市、縣(市)政 府及鄉(鎮、市、區)公所 執行災情評估作業及處理相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分局分局長或林務局林區管理處處長指派協調人員,率先遣緊急應變小組趕赴受災地區,偕同直轄市、縣(市)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執行災情評估作業及處理相關事宜。 位於九二一震災地區車籠埔斷層線二側各十五公尺建築管制範圍內之建築用地,於震災前已有合法建築物全倒或已自動拆除者,經縣(市)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處長指派協調人員,率先遣 緊急應變小組趕赴受災地區 ,偕同直轄市、縣(市)政 府及鄉( 第三十八條之一 為九二一震災地區住 宅重建,經縣 (市) 政府依實施區域 計畫地區建築管理辦法第四條之一規 五、受災地區之族群、宗教、習俗、 文化、生活、社經組織形態、產 業、就業、就學因素及居民遷居 位於九二一震災地區車籠埔斷層 線二側各十五公尺建築管制範圍內之 建築用地,於震災前已有合法建築物 全倒或已自動拆除者,處長指派協調人員,率先遣 緊急應變小組趕赴受災地區 ,偕同直轄市、縣(市)政 府及鄉(鎮、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於災情狀況需要本會水土保持 局或林務局提供援助時,由本會 水土保持局分局分局長或林務 局林區管理處處長指派協調人 員,率先遣緊急應變小組趕赴受 災地區,偕同直轄市、縣(市) 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執 行災情評估作業及處理相關事 宜。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於災情狀況需要本會水土保持 局或林務局提供援助時,由本會 水土保持局分局分局長或林務 局林區管理處處長指派協調人 員,率先遣緊急應變小組趕赴受 災地區,偕同直轄市、縣(市) 政府及鄉(鎮、市、區)公所執 行災情評估作業及處理相關事 宜。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於災情狀況需要本會水 土保持局或林務局提供援助 時,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分局 分局長或林務局林區管理處 處長指派協調人員,率先遣 緊急應變小組趕赴受災地 區,偕同直轄市、縣(市) 政府及鄉(鎮、市、區)公 所執行災情評估作業及處理 相關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