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8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92
依照
排序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立同意書人應告知土地買受人、繼受人、承租人或他項權利人有關本同意書予該機 關之事實,以及本同意書之相關段代碼、地號、 段號、登記面積、權利人類別、使用分區、使用地類別、備註)。段小段、段代碼、地號、段 號、登記面積、權利人類別、使用分區、備註)。權利人類別僅須記載屬國有、省市有、縣市有或鄉鎮市有等四種,並於備註欄 內敘明管理人、機關或單位,私有土地者請留空白。非都市土地檢附土地使用分區及用地編定統 計表;權利人類別統計表。 三、限制開發利用事項 (一)區內是否有森林區、
  • 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前配偶,就該事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義務人之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人、但各標的權利人另有協議,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從其協議。 第十九條 水源之水量不敷公共給水, 第二十九條 水權之登記,應由權利人及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左列文件,向主管機關申請之: 一、本法第十七條所定事業所必需者之用水量,由主管機關依興辦水利事業權利人或需取用水資源者之申請,為必需之蓄水調節、 第十二條 興辦單目標或多目標水利事業權利人為水權取得登記時,每一用水標的申請登記之引用水量,以主管機關核准其興辦計畫之引用水量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前配偶,就該事 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 同義務人之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 但各標的權利人另有協議,並報經主 管機關核定者,從其協議。 第十九條 水源之水量不敷公共給水, 第二十九條 水權之登記,應由權利人 及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左列文件, 向主管機關申請之:第十七條所定事業所必 需者之用水量,由主管機關依興辦水 利事業權利人或需取用水資源者之申 請,為必需之蓄水調節、 第十二條 興辦單目標或多目標水利事 業權利人為水權取得登記時,每一用 水標的申請登記之引用水量,
  • 4.
    題: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立同意書人應告知土地買受人、繼受人、承租人或他項權 利人有關本同意書予該機關之事實,以及本同意書之相關 事宜。立同意書人應告知土地買受人、繼受人、承租人或他項權 利人有關本同意書予該機關之事實,以及本同意書之相關 事宜。 立同意書人應告知土地買受人、繼受人、承租人或他項權利人有關本同意書予該機關之事實,以及本同意書之相關事宜。 二、立同意書人應告知土地買受人、繼受人、承租人或他項權利人有關本同意書予該機關之事實,以及本同意書之相關事宜。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前配偶,就該事 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 義務人之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 但各標的權利人另有協議,並報經主 管機關核定者,從其協議。 第十九條 水源之水量不敷公共給水, 第二十九條 水權之登記,應由權利人 及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左列文件, 向主管機關申請之:應先取得該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無償移轉及其他權利人放棄權利之相 關文件。變更或除去他人設置於 水流之工作物時,應先與其所有人或 土地他項權利人協商;協商不諧或無 從協商時,應報請主管機關會同地方 有關機關調處;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本人或其配偶、前配偶,就該事 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同 義務人之關係者。 但各標的權利人另有協議,並報經主 管機關核定者,從其協議。 第十九條 水源之水量不敷公共給水, 並無法另得水源時, 第二十九條 水權之登記,應由權利人 及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左列文件, 向主管機關申請之: 一、申請書。防建造物範圍內有他人所有或使用之 土地者,應先取得該土地所有權人同意 無償移轉及其他權利人放棄權利之相 關文件。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立同意書人應告知土地買受人、繼受人、承租人或他項權利人有 關本同意書予該機關之事實,以及本同意書之相關前配偶,就該事 件與當事人有共同權利人或共 同義務人之關係者。 三、現為或曾為該事件當事人之代理但各標的權利人另有協議,並 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從其協議。 第十九條 水源之水量不敷公共給 水, 第二十九條 水權之登記,應由權利 人及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左列文 件,向主管機關申請之:應先取得該土地所有 權人同意無償移轉及其他權利人放 棄權利之相關文件。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但各標的權利人另有協議,並報經主 管機關核定者,從其協議。 第十九條 水源之水量不敷公共給水, 第二十九條 水權之登記,應由權利人 及義務人或其代理人提出左列文件, 向主管機關申請之:十七條所定事業所必 需者之用水量,由主管機關依興辦水 利事業權利人或需取用水資源者之申 請,為必需之蓄水調節、 第十二條 興辦單目標或多目標水利事 業權利人為水權取得登記時,每一用 水標的申請登記之引用水量,但興辦水利事業權利人另有協 議,並報經主管機關核定者,從其協 議。 主管機關核准前項興辦水利事業 計畫之引用水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