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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十四、農業用地租賃:指土地所有權 人將其自有農業用地之部分或 全部出租與他人經營農業使用農業用地資源規劃與整體農村發展需 要,徵詢農業用地所有權人意願,會 同有關機關,以土地重劃或區段徵收 等方式,因購置毗鄰耕地而與其耕地合併 者,得為分割合併;同一所有權 人之二宗以上毗鄰耕地,土地宗 數未增加者,第一項及前項農舍起造人應為該 農舍坐落土地之所有權人;農舍應與 其坐落用地併同移轉或併同設定抵押 權;並依下列方式處理: 一、通知該農業用地之土地所有權人, 依本條例第三十七條第三項、第 三十八條第一項或第二項之規
  • 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勘誤表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 及 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 者; 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 並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 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及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者;該農舍之興建並不得影響農業生產環境及農村發展。 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使用,並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之農業用地。 五、 申請人為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 人,且該農業用地應確供農業 使用及屬未經申請興建農舍 者;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前款各宗土地之地號、面積、所 有權人及公有土地合法使用人姓 名、住所、土地使用現狀及管制 一、公共設施:經所涉公共設施所有 權人,或其代表人或管理人全體 同意。 二、建築物:經所涉建築物所有權人 全體同意。 三、景觀:經所涉土地所有權人全體 28 農村再生條例 同意。主管機 關對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景觀、衛 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其土地所 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有住所不詳 或行蹤不明,經直轄市或縣(市)主 管機關於村(里)辦公處所及其他適 當處所公告三個月,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前款各宗土地之地號、面積、所 有權人及公有土地合法使用人姓 名、住所、土地使用現狀及管制 一、公共設施:經所涉公共設施所有 權人,或其代表人或管理人全體 同意。 二、建築物:經所涉建築物所有權人 全體同意。 三、景觀:經所涉土地所有權人全體 28 農村再生條例 同意。主管機 關對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景觀、衛 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其土地所 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有住所不詳 或行蹤不明,經直轄市或縣(市)主 管機關於村(里)辦公處所及其他適 當處所公告三個月,
  • 5.
    題: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一、公共設施:經所涉公共設施所有權人,或其代表 人或管理人全體同意。 二、建築物:經所涉建築物所有權人全體同意。 三、景觀:經所涉土地所有權人全體同意。 前項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之繼受人,應於繼受前,向 社區組織代表請求閱覽或影印社區公約,並應於繼受 後遵守前項社區公約之一切權利義務事項。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 景觀、衛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其土地所有權人 或建築物所有權人有住所不詳或行蹤不明,經直轄市 或縣(市)主管機關於村(里)辦公處所及其他適當 處所公告三個月,
  • 6.
    題: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作業手冊【出版年份101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使用分區 編定類別 土地所有權人 土地所在之農村再生發展區 功能分區 土地使用用地編定 類別 土地面積 ㎡㎡ ㎡㎡ ㎡ 所有權人 使用面積 ㎡㎡㎡㎡ ㎡ 構造種類 設施用途 附註: 亦同: 一、公共設施:經所涉公共設施所有權人,或其代表人或管理人全體同意。 二、建築物:經所涉建築物所有權人全體同意。 三、景觀:經所涉土地所有權人全體同意。 前項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之繼受人,應於繼受前,向社區組織代表請求閱覽或影印社區公 約,並應於繼受後遵守前項社區公約之一切權利義務事項。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前款各宗土地之地號、面積、所 有權人及公有土地合法使用人姓 名、住所、土地使用現狀及管制 一、公共設施:經所涉公共設施所有 權人,或其代表人或管理人全體 同意。 二、建築物:經所涉建築物所有權人 全體同意。 三、景觀:經所涉土地所有權人全體 同意。 28 農村再生條例 前項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之繼受 人,應於繼受前,向社區組織代表請 求閱覽或影印社區公約,關對農村社區內有妨礙整體景觀、衛 生或土地利用之窳陋地區,其土地所 有權人或建築物所有權人有住所不詳 或行蹤不明,經直轄市或縣(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四、前款各宗土地之地號、面積、所 有權人及公有土地合法使用人姓 名、住所、土地使用現狀及管制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條第一項規定之各款事業及所有 權人依該條例第八條規定申請一 併徵收。亦同: 一、公共設施:經所涉公共設施所有 權人,或其代表人或管理人全體 同意。 二、建築物:經所涉建築物所有權人 全體同意。 三、景觀:經所涉土地所有權人全體 同意。 農村再生條例 29 前項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之繼受 人,應於繼受前,向社區組織代表請 求閱覽或影印社區公約,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前款各宗土地之地號、面積、 所有權人及公有土地合法使用 人姓名、住所、土地使用現狀 及管制事項。第 四條第一項規定之各款事業及 所有權人依該條例第八條規定 申請一併徵收。社區公約變更時,亦同: 一、公共設施:經所涉公共設施所 有權人,或其代表人或管理人 全體同意。 二、建築物:經所涉建築物所有權 人全體同意。 三、景觀:經所涉土地所有權人全 體同意。 前項土地或建築物所有權之繼 受人,應於繼受前,向社區組織代 表請求閱覽或影印社區公約,並應 於繼受後遵守前項社區公約之一切 權利義務事項。
  • 10.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五十七條 因興辦水利事業使用土 地,妨礙土地所有權人原有交通或阻 塞其溝渠水道時,興辦水利事業人應 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為其建造 橋樑、涵洞或渡槽等建造物,或予以 相當之補償。 水利法 317 致受有損害時,土地所有權人得要求 興辦水利事業人賠償其損失,或收買 其土地,但能即時回復原狀, 第六十六條 由高地自然流至之水,低 地所有權人不得妨阻。 水利法 319 第六十七條 高地所有權人以人為方 法,宣洩洪潦於低地,應擇低地受損 害最少之地點及方法為之,並應予相 當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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