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7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112
依照
排序
  • 1.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承辦監造技師於監造時,發現水 土保持義務人擅自變更原核定計畫或 原核定計畫未盡完善,致有發生危險 之虞時,應依技師法第十七條規定據 實報告所在地主管機關,並應同時通 知該水土保持計畫之核定機關。
  • 2.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土保持義務人擅自變更原核定計畫或 原核定計畫未盡完善,致有發生危險 之虞時,應依技師法第十七條規定據 實報告所在地主管機關,並應同時通 知該水土保持計畫之核定機關。發現水土保持義務人擅自變更原核定計畫或原核定計畫未盡完善,致有發生危險之虞時,應依技師法第十七條規定據實報告所在地主管機關,並應同時通知該水土保持計畫之核定機關。
  • 3.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土保持義務人擅自變更原核定計畫或 原核定計畫未盡完善,致有發生危險 之虞時,應依技師法第十七條規定據 實報告所在地主管機關,並應同時通 知該水土保持計畫之核定機關。發現水土保持義務人擅自變更原核定計畫或原核定計畫未盡完善,致有發生危險之虞時,應依技師法第十七條規定據實報告所在地主管機關,並應同時通知該水土保持計畫之核定機關。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致有發生危險 之虞時,應依技師法第十七條規定據 實報告所在地主管機關,並應同時通 知該水土保持計畫之核定機關。致有發生危險 之虞時,應依技師法第十七條規定據 實報告所在地主管機關,並應同時通 知該水土保持計畫之核定機關。致有發生危險之虞時,應依技師法第十七條規定據實報告所在地主管機關,並應同時通知該水土保持計畫之核定機關。擅自變更原核定計畫或原核定計畫未盡完善,致有發生危險之虞時,應依技師法第十七條規定據實報告所在地主管機關,並應同時通知該水土保持計畫之核定機關。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承辦監造技師於監造時,發現水 土保持義務人擅自變更原核定計畫或 原核定計畫未盡完善,致有發生危險 之虞時,應依技師法第十七條規定據 實報告所在地主管機關,並應同時通 知該水土保持計畫之核定機關。
  • 6.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承辦監造技師於監造時,發現水 土保持義務人擅自變更原核定計畫或 原核定計畫未盡完善,致有發生危險 之虞時,應依技師法第十七條規定據 實報告所在地主管機關,並應同時通 知該水土保持計畫之核定機關。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承辦監造技師於監造時,發現 水土保持義務人擅自變更原核定計 畫或原核定計畫未盡完善,致有發 生危險之虞時,應依技師法第十七 條規定據實報告所在地主管機關, 並應同時通知該水土保持計畫之核 定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