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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題:
- 委託設計及監造技術服務採購範本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5-03-11
- 內容:
- 遵守建築法令所規定監造人應辦事項,其工作內容包含: (1)起造人會同承造人及監造人申請開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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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用農舍而需興建者,得依相關土地使 用管制及建築法令規定,申請興建農 舍。但本辦法或建築法 令另有規定依其規定辦理,或下 168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列設施經提出安全無虞之證明,但本辦法或建築法令另 有規定依其規定辦理,或下列設 施經提出安全無虞之證明,報送 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依本辦法或建築法令規定辦理之設施: (設施名稱)。 □經提出安全無虞證明,報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眺望設施或配合公□依本辦法或建築法令規定辦理之設施: (設施名稱)。 □經提出安全無虞證明,報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准之眺望設施或配合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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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依各該區域計 畫內容與相關審議作業規範及建築法 令之規定審議。 前項申請案經區域計畫委員會審 議同意後,且無自 用農舍而需興建者,得依相關土地使 用管制及建築法令規定,申請興建農 舍。提報其區域計畫委員會,依各該區域計畫內容與相關審議作業規範及建築法令之規定審議。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取得農業用地,且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得依相關土地使用管制及建築法令規定,申請興建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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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送請各該區域計畫擬定機關,提報其區域計畫委員會,依各該區域計畫內容與相關審議作業規範及建築法令之規定審議。 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取得農業用地,且無自用農舍而需興建者,得依相關土地使用管制及建築法令規定,申請興建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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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依各該區域計 畫內容與相關審議作業規範及建築法 令之規定審議。 前項申請案經區域計畫委員會審用農舍而需興建者,得依相關土地使 用管制及建築法令規定,申請興建農 舍。報其區域計畫委員會,依各該區域計 畫內容與相關審議作業規範及建築法 令之規定審議。且無自 用農舍而需興建者,得依相關土地使 用管制及建築法令規定,申請興建農 舍。提報其區域計畫委員會,依各該區域計畫內容與相關審議作業規範及建築法令之規定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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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 取得農業用地,且無 相關土地使用管制及建築法令規定,申請興建農 舍。 本條例中華民國八十九年一月四日修正施行前取得農業用地,且無 相關土地使用管制及建築法令規定,申請興建農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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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依各該區域計 畫內容與相關審議作業規範及建築法 令之規定審議。 前項申請案經區域計畫委員會審 議同意後,且無自用 農舍而需興建者,得依相關土地使用管 制及建築法令規定,申請興建農舍。但本辦法或建築法令 另有規定依其規定辦理,或下列 設施經提出安全無虞之證明,報 送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 限: (一)眺望設施。但本辦法或建築法令另 有規定依其規定辦理,或下列設 施經提出安全無虞之證明,報送 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一) 眺望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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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提出 具體初審意見,併同申請案之相關書 圖,送請各該區域計畫擬定機關,提 報其區域計畫委員會,依各該區域計 畫內容與相關審議作業規範及建築法 令之規定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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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併同申請 案之相關書圖,送請各該區域計畫 擬定機關,提報其區域計畫委員會, 依各該區域計畫內容與相關審議作 業規範及建築法令之規定審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