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塊

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網站檢索

查詢單元:
選擇查詢的單元主題
查詢模式:
查詢模式
時間查詢:
~
每筆頁數:
:::
共有10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94
依照
排序
  • 1.
    題:
    統包及開口工程範本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5-04-24
    容:
    本委員會置召集人1人,副召集人1人,綜理審查事宜;由機關首長或其 授權人員核定指派。並為審查會議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或因 故出缺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召開本委員會議時,審查委員應親自出席, 不得代理,每次開會應達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本委員會置召集人1人,副召集人1人,綜理評選事宜;由機關首長或其 授權人員核定指派。本委員會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之,並為評選會議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或因 故出缺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
  • 2.
    題:
    最有利標專區
    資料來源:
    一般文件下載
    發布日期:
    2025-03-26
    容:
    召集人及副召集人如均無法出席會議, 應檢討會議時間之妥適性及召集人、副召集人未出席會議之原因,並 另訂時間開會,必要時得於例假日或夜間辦理。 召集人及副召集人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定委員擔任,或由委員 互選產生之。本委員會置召集人1人,副召集人1人,綜理審查事宜;由機關首長或其 授權人員核定指派。本委員會會議由召集人召集之,並為審查會議主席;召集人未能出席或因 故出缺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
  • 3.
    題:
    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2年】
    資料來源:
    手冊及圖書
    發布日期:
    2024-10-24
    容:
    以下簡稱農村水保 署)副署長兼任,副召集人一人, 由農村水保署主任秘書或總工程司 兼任;以召集人為主持人, 召集人因故不能主持時,由副召集 人代理之,召集人、副召集人均未 能主持會議時,由召集人指定出席 委員一人代理之。其 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部農村發展 及水土保持署副署長兼任,副召集 人一人,由本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 持署主任秘書或總工程司兼任;其 餘委員,由本部就下列機關代表及 學者專家聘兼之:但召集人、副召集人及機關代 表委員,應隨其本職進退。 委員因故出缺時,得補聘(
  • 4.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4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由本 會水土保持局局長兼任,委員兼副 召集人一人,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副 局長兼任,委員十人至十六人,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 人未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擔任主 席,或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由本會水土保持 局(以下簡稱水保局)局長兼任, 副召集人一人,由水保局副局長兼 任。以召集人為主持人, 召集人因故不能主持時,由副召集 人代理之,兩者均未能主持會議 時,應由召集人指定出席委員一人 代理之。本小組置委員兼召集人一人,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局長兼任,委員兼副召集人一人,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副局長兼任,委員十人至十六人,
  • 5.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2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由本 會水土保持局局長兼任,委員兼副召 集人一人,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副局長 兼任,委員十人至十六人,會議由召集人擔任主席,召集人 未能出席時,由副召集人擔任主席, 或指定委員一人代理之。由本會水土保持 局(以下簡稱水保局)局長兼任, 副召集人一人,由水保局副局長兼 任。以召集人為主持人, 召集人因故不能主持時,由副召集 人代理之,兩者均未能主持會議 時,應由召集人指定出席委員一人 代理之。 第七條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 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院 長、副院長兼任;委員若干人,
  • 6.
    題:
    農村再生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3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由本會副主 任委員擔任之;一人為副召集人,由本會主任秘書擔任之; 其餘委員由本會就下列人員聘任之:召集人因故不 能出席會議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 但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由本會水土保 持局局長兼任之;二人為副召集人,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副局長、 主任秘書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本會就下列人員聘任之:召集人因故不 能出席會議時,由副召集人代理之。委員應親自出席會議。但 委員因故不能出席時,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會副主任委員擔任之;一人為副召集人,由本會主任秘書擔任之;其餘委員由本會就下列人員聘任之:
  • 7.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7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由本會水土保持 局副局長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 本會水土保持局主任秘書或總工程 司兼任。但召集人、副召集人及機 關代表委員,應隨其本職進退。 委員因故出缺時,得補聘(並由召集人擔任主持人,召集 人未能出席時,以副召集人為代理 人,召集人、副召集人均未能出席 時,由召集人指定出席委員一人代 理之。其 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會水土保持 局(以下簡稱水保局)副局長兼任, 副召集人一人,由水保局主任秘書 或總工程司兼任。
  • 8.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9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由本會水土保持 局副局長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 本會水土保持局主任秘書或總工程 司兼任。但召集人、副召集人及機 關代表委員,應隨其本職進退。 委員因故出缺時,得補聘(並由召集人擔任主持人,召集 人未能出席時,以副召集人為代理 人,召集人、副召集人均未能出席 時,由召集人指定出席委員一人代 理之。其 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會水土保持 局(以下簡稱水保局)副局長兼任, 副召集人一人,由水保局主任秘書 或總工程司兼任。
  • 9.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10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由本會水土 保持局副局長兼任,副召集人一 人,由本會水土保持局主任秘書 或總工程司兼任。但召集人、副召集人及 機關代表委員,應隨其本職進退。 委員因故出缺時,得補聘(派 )並由召集人擔任主持人, 召集人未能出席時,以副召集人 為代理人,召集人、副召集人均 未能出席時,由召集人指定出席 委員一人代理之。 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會水土 保持局(以下簡稱水保局)副局 長兼任,副召集人一人,由水保 局主任秘書或總工程司兼任。
  • 10.
    題:
    水土保持相關法規彙編【出版年份105年】
    資料來源:
    歷史專區
    發布日期:
    2022-10-05
    容:
    第七條 中央災害防救會報置召集人、 副召集人各一人,分別由行政院院 長、副院長兼任;縣(市)災害防救會 報置召集人一人、副召集人一人或二 人,分別由直轄市、縣(市)政府正、 副首長兼任;鎮、市)災害防救會報 置召集人、副召集人各一人,委員若 干人。召集人由鄉(鎮、市)長擔任; 副召集人由鄉(鎮、市)公所主任秘 書或秘書擔任;委員由鄉(鎮、市) 長就各該鄉(鎮、市)本小組置委員兼召集人一人,由本 會水土保持局局長兼任,委員兼副 召集人一人,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副 局長兼任,委員十人至十六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