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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會副主 任委員擔任之;一人為副召集人,由本會主任秘書擔任之; 其餘委員由本會就下列人員聘任之: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會水土保 持局局長兼任之;二人為副召集人,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副局長、 主任秘書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本會就下列人員聘任之: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會副主任委員擔任之;一人為副召集人,由本會主任秘書擔任之;其餘委員由本會就下列人員聘任之: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局長兼任之;二人為副召集人,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副局長、主任秘書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本會就下列人員聘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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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6-05-13
- 內容:
- 三、本小組採任務編組,由局長擔任召集人,副局長一人為副召集人,成員若干人由本局及分局人員派兼之,其中一人為執行秘書,成員之差勤由人事室管理、年終考績由小組初評,逕送原單位合併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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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6-01-20
- 內容:
- 三、審議小組置委員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一人為副召集人,由本部指派代表擔任之;其餘委員由本部人員三人及外聘農業、財務、市場、 三、 審議小組置委員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一人為副召集人,由本 部 指派代表擔任之;其餘委員由本 部 人員三人及外聘農業、財務、市場、管理及農村社區產業企業相關領域之專家十人擔任之。 三、 審議小組置委員十五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一人為副召集人,由本會指派代表擔任之;其餘委員由本會人員三人及外聘農業、財務、市場、管理及農村社區產業企業相關領域之專家十人擔任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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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1-03-24
- 內容:
- 三、本工作小組置委員二十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局長兼任之;二人為副召集人,由本會水土保持局副局長、主任秘書兼任之;其餘委員由本會就下列人員聘任之:(一)內政部代表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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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1-03-24
- 內容:
- 三、本推動小組置委員十六人,其中一人為召集人,由本會副主任委員擔任之;一人為副召集人,由本會主任秘書擔任之;其餘委員由本會就下列人員聘任之:(一)行政院經濟能源農業處代表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