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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題:
- 統包及開口工程範本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5-04-24
- 內容:
- 故障維修責任: (1)屬保固責任者,依第17條規定辦理。 (2)維修時效(例如機關發現契約項下設備有故障致不能正常運作時,依法應設置工地主任者,該工地主任即為工地負責人。 人員及機具管制 工作場所人員及車輛機械出入口處應設管制人員,故障維修責任: (1)屬保固責任者,依第16條規定辦理。 (2)維修時效(例如機關發現契約項下設備有故障致不能正常運作時,依法應設置工地主任者,該工地主任即為工地負責人。 人員及機具管制 工作場所人員及車輛機械出入口處應設管制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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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標題:
- 最有利標專區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5-03-26
- 內容:
- 召集人由機關內部人員擔任者,應由一級主管以上人員任之。 (三)機關遴聘專家學者評選委員,數不符合5人以上之規定或其中專家 學者人數少於三分之一;召集人由機關內 部人員擔任者,未由一級主管以上人員任 之;未獲當事人同意,即將欲遴選之委員 納入採購評選委員會。機關聘兼之委員經當事人同意 召集人由機關內部人員擔任者,由一級主管以上人員任之。 召集人由機關內部人員擔任者,由一級主管以上人員任之。 37 委員無因故未能繼續擔任委員,致委員會組成未符法定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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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4-10-24
- 內容:
- 但代表機關出任者,應隨其本 職進退。 委員因故出缺時,得補聘(派) 之;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代理 人仍得單獨代理。 代理人經本人同意得委任他人為 複代理人。擔保人於擔保書狀載明義務 人逃亡或不履行義務由其負清償責任 者,行政執行處於義務人逾前條第一 項之限期仍不履行時,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訴願 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 第三十七條 訴願代理人事實上之陳述,第一百條 公務人員因違法或不當處 分,涉有刑事或行政責任者,由最終 決定之機關於決定後責由該管機關依 法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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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3-08-09
- 內容:
- 故障維修責任: (1)屬保固責任者,依第16條規定辦理。 (2)維修時效(例如機關發現契約項下設備有故障致不能正常運作時,得通知廠商派員維修,廠商應於接獲通知起24小時內派員到機關處理,依法應設置工地主任者,該工地主任即為工地負責人。 人員及機具管制 工作場所人員及車輛機械出入口處應設管制人員,嚴禁以下人員及機具進入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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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2-11-21
- 內容:
- 但屬政府或公股指派、遴聘代表或由政府聘任者,不包括之。 五、經公職人員進用之機要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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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代理 人仍得單獨代理。 代理人經本人同意得委任他人為 複代理人。保人於擔保書狀載明義務 人逃亡或不履行義務由其負清償責任 者,行政執行處於義務人逾前條第一 項之限期仍不履行時,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訴願 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 第三十七條 訴願代理人事實上之陳公務人員因違法或不當處 分,涉有刑事或行政責任者,由最終 決定之機關於決定後責由該管機關依 法辦理。 第七條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 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 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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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 代理人經本人同意得委任他人為複代理人。擔保人於擔保書狀載明義務人逃亡或不履行義務由其負清償責任者,行政執行處於義務人逾前條第一項之限期仍不履行時,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訴願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 第三十七條 訴願代理人事實上之陳述,○條 公務人員因違法或不當處分,涉有刑事或行政責任者,由最終決定之機關於決定後責由該管機關依法辦理。 第七條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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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代理 人仍得單獨代理。 代理人經本人同意得委任他人為 複代理人。保人於擔保書狀載明義務 人逃亡或不履行義務由其負清償責任 者,行政執行處於義務人逾前條第一 項之限期仍不履行時,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訴願 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 第三十七條 訴願代理人事實上之陳公務人員因違法或不當處 分,涉有刑事或行政責任者,由最終 決定之機關於決定後責由該管機關依 法辦理。 第七條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 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 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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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查核人員應速回報本局, 經本局確認其違紀情節屬實,提報培根師資審查委員 會,不適任者刪除名單。若有異常重大情節之事宜,查核人員應速回報本局,經本局確認其違紀情節屬實,提報培根師資審查委員會,不適任者刪除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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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代理 人仍得單獨代理。 代理人經本人同意得委任他人為 複代理人。保人於擔保書狀載明義務 人逃亡或不履行義務由其負清償責任 者,行政執行處於義務人逾前條第一 項之限期仍不履行時, 違反前項規定而為委任者,其訴願 代理人仍得單獨代理。 第三十七條 訴願代理人事實上之陳公務人員因違法或不當處 分,涉有刑事或行政責任者,由最終 決定之機關於決定後責由該管機關依 法辦理。 第七條 國家負損害賠償責任者,應以 金錢為之。但以回復原狀為適當者, 得依請求,回復損害發生前原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