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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下列規定處理: 一、放租、放領或登記耕作權之土 地屬於公有者,終止或撤銷其 承租、承領或耕作權,收回土 地,另行處理;其為放領地者, 所已繳之地價予以沒入。依第三十五條之規 定處罰,並得依下列規定處理︰ 一、放租、放領或登記耕作權之山 坡地屬於公有者,終止或撤銷 其承租、承領或耕作權,收回 土地,另行處理;其為放領地 者,已繳之地價,不予發還。 承租人死亡無人繼承,或無力 自任耕作,或因遷徙、轉業,不能 繼續承租者,由主管機關終止租約, 收回土地,另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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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標題:
- 水土保持手冊【出版年份94年】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發主要在從事作物或果樹等農業生產活動,由於農業 耕作不論短期或長期栽培,土壤耕犁、翻土均為必要工作,包括等高耕犁、等高栽植、等高條作等耕作方法。亦即在栽種主要作 物時,以採取與等高線平行的耕作與栽植方式,使作物或犁溝等高平行橫 列於坡面上,用以阻截沿坡面流下的地表逕流或流失的土壤,1 等高耕作(Contour Farming) .........坡-7-10 表 坡-7-8 等高耕作之P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