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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資料來源:
- 一般文件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2-11-21
- 內容:
- 或從事農、林、漁、牧業,未依第十條規定使用土地或未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者,山坡地超限利用者,或從事農、林、漁、牧業,未依第十條規定使用土地或未依水土保持技術規範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護者,由直轄市或縣 (後代子孫沒煩惱 3 珍惜水土,關懷大地 4 土地開發要守法,青山綠水才有保 5 親山親水,愛鄉愛土 6 維護自然生態,2 水土保持做得好,後代子孫沒煩惱 3 珍惜水土,關懷大地 4 土地開發要守法,青山綠水才有保 5 親山親水,愛鄉愛土 6 維護自然生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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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2-5 2-6交通 2-5 2-7土地利用與權屬 2-6 2-8生態環境 2-7 2集水區人文相關資料內容一覽表 2-5 表2-5 集水區土地利用相關資料內容一覽表 2-7 表3-1 崩塌地危險度分級準持之處理與維護工作 為目的,達成保育水土資源、促進土地合理利用、降低水土災害、涵 養水源及維護生態環境等多重地文 氣象 水文 地質 土壤 土地 利用 環境 生態 崩塌地 土石流潛 勢溪流2-6-3 農路 2-6-4 其他道路 2-7土地利用與權屬 2-7-1 土地權屬 2-7-2 土地利用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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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資料來源:
- 單一窗口表單下載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user 山坡地水土保持設施安全自行檢查表 土地座落: 縣 ( 市 ) 鄉 ( 鎮、市、區 ) 段 小段 地號 檢查日期:土保持設施安全自行檢查表 山坡地水土保持設施安全自行檢查表 水土保持局 山坡地水土保持設施安全自行檢查表 土地座落: 縣(市) 鄉(山坡地水土保持設施安全自行檢查表 山坡地水土保持設施安全自行檢查表 FreshXP 山坡地水土保持設施安全自行檢查表 土地座落: 縣(市) 鄉(鎮、市、區) 段 小段 地號 檢查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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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屬於國家所 有,不因人民取得土地所有權而受影 響。 第三條 本法所稱水利事業,本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六 日修正之條文施行前,在私有土地內 鑿井汲水,其出水量每分鐘在一百公 升以下者, 第五十七條 因興辦水利事業使用土 地,妨礙土地所有權人原有交通或阻 塞其溝渠水道時,興辦水利事業人應 取得土地所有權人之同意,為其建造 橋樑、涵洞或渡槽等建造物,或予以 相當之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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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須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內,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二年者。但參加興建集村農舍建築物坐落之農業用地,不受土地取得應滿二年之限制。 申請興建農舍之該筆農業用地面積不得小於零點二五公頃。之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須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內,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二年者。但參加興建集村農舍建築物坐落之農業用地,不受土地取得應滿二年之限制。 申請人之戶籍所在地及其農業用地,須在同一直轄市、縣(市)內,且其土地取得及戶籍登記均應滿二年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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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山坡地劃定及可利用限度查定法規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 ...... 346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實施水土保持之處理與維 護,以保育水土資源,涵養水源,減 免災害,促進土地合理利用,增進國 民福祉,特制定本法。就合於下列情形之一者劃定 範圍,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之 公、私有土地: (一) 標高在一百公尺以上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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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15 (一)合理土地利用.....................25 (三)土地利用類型之考量..................21 圖2- 1依山坡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之土地分級圖......27 圖2- 2土地可利用分類標準查定成果圖例..........24 表2- 5山坡地土地之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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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山坡地劃定及可利用限度查定法規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分類標準...105 山坡地土地可利用限度查定工作要點.............316 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就合於左列情形之一者劃定範 圍,報請行政院核定公告之公、私有 土地: 一、標高在一百公尺以上者。 第六條 山坡地應按土地自然形勢、地 質條件、植生狀況、生態及資源保育、 可利用限度及其他有關因素,依照區 域計畫法或都市計畫法有關規定,分 別劃定各種使用區或編定各種使用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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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資料來源:
- 歷史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定義如下: 一、農村社區:指非都市土地既有一定規模集居聚落 及其鄰近因整體發展需要而納入之區域,擬訂計畫報經中央主管機關核 定實施土地活化管理之區域。 第 四 條 農村活化再生之推動,產業活化、文化保存 與活用、生態保育、土地分區規劃及配置公共設施構 想、後續管理維護及財務計畫, 前項補助,不含土地取得費用。 第 十二 條 主管機關得對第九條第三項所定農村社區整體環境改 善及公共設施建設予以補助;主管機關就實施農村再生計畫之地 區,得依土地使用性質與農村再生計畫,擬訂農村再 生發展區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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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資料來源:
- 手冊及圖書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3-4 四、功能分區之土地使用管理原則 .............為 達成農村整體活化再生,需要以整體性的土地使用規劃來引 導農村發展,落實農村再生計畫所提出的目標願景。在現行 的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下,完整推動農村再生計畫,將在農 村再生計畫範圍內採功能分區機制進行土地使用管理;針對 已核定農村再生計畫,得由該農村社區所在地之直轄市或縣 (市)政府研擬「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 為落實農村社區土地活化,實施各項建設,並符合農村 社區土地管理之需要,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依農村再生計畫 擬訂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