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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行政透明專區
- 發布日期:
- 2022-10-05
- 內容:
- 如因重大專案、重點工程或緊急處理等個案需求 無法依前揭各項原則辦理,須另行成立技服標案, 得簽核至分署長(或其授權人員)同一批次及服務區域之技服標案得標 廠商,除考量地域性、延續性、辦理重點工程及其 他經分署長或其授權人員同意之事由外,應以平 均分案為原則。跨區支援啟動機制條件為原技服標案服務範圍內之廠商,平 均委託比例已達70%時為原則,如因遇案量過多、重大專案、 重點工程或緊急處理等個案,經盤點該區域技服標案無法支 應需求時得提前啟動,惟仍須注意相關契約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