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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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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補助直轄市與縣(市)政府維護改善農路橋梁及交通安全設施、跨野溪橋涵瓶頸段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4-11-06
    容:
    (二) 地方政府應依核定內容及金額辦理,補助經費不得調整支用及請求追加補助款,如有追加經費者,追加部分由地方政府自行負擔。 地方政府應依核定內容及金額辦理,補助經費不得調整支用及請求追加補助款,如有追加經費者,追加部分由地方政府自行負擔。 地方政府應依核定內容及金額辦理,補助經費不得調整支用及請求追加補助款,如有追加經費者,追加部分由地方政府自行負擔。
  • 2.
    題:
    農業技術密集或資本密集類目標準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網室從事種苗繁殖生產,且相關設施或設備總投資金額,不含土地購置費,達每公頃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或總投資金額達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以上者。(二) 作物栽培 應用生物技術、自動化設備、網室從事作物或菇蕈栽培,且相關設施或設備總投資金額,不含土地購置費,達每公頃新臺幣五百萬元以上,或總投資金額達新臺幣一億五千萬元以上者。之加工、集貨、運銷,並與生產相鏈結,其相關設 施或設備總投資金額,不含土地購置費,達新臺幣三千萬元以上者。
  • 3.
    題: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依前項各款計收之權利金金額,不得低於國有非公用土地管理機關依法令應繳付之稅費。
  • 4.
    題:
    農業用地變更回饋金撥繳及分配利用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回饋金之繳納金額,以新臺幣計算至元為單位。第8條 直轄市或縣(市)政府代收之回饋金,應按季撥交中央主管機關所設置之農業發展基金。
  • 5.
    題:
    農業發展條例施行細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3
    容:
    七、預算經費,包括補助款、配合款及貸款金額。八、預期效益。第14條 農產專業區計畫,由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執行,或協調有關機構及團體辦理之。
  • 6.
    題:
    農業用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第11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依上年度農業用地違規裁罰案件罰鍰金額百分之二十編列年度預算,作為檢舉獎金及相關費用。
  • 7.
    題: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申請承受耕地移轉許可準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02
    容:
    第15條 農民團體、農業企業機構及農業試驗研究機構承受之耕地,其設定他項權利之最高金額,以不超過設定當期公告土地現值與承受耕地面積之乘積之三點五倍為限。
  • 8.
    題: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推動韌性坡地補助試辦方案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0-11
    容:
    平方公尺,長度乘以寬度)計算補助金額;倘受補助人同意提供其土地之全河段(含雙岸及單岸)實施改善者,以件計算補助金額。(三)注意事項:1.棲地營造方式以就地取材、減少水泥用量,分署長 坐標 核定面積(公頃) 補助基準(元) 補助金額(元) X: Y: X: Y: X: Y: 受害率 (%) 補助標準 (元) 補助金額 (元) 名稱 代號 註:申請人如有誤導勘查人員勘查與申報受災地點不符之地點,公 頃) 補助標準 (元) 補助金額 (元) 註:申請人如有誤導勘查人員勘查與申報受災地點不符之地點,
  • 9.
    題:
    土石流及大規模崩塌災害森林火災寒害動植物疫災全民防救災教育表彰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06-08
    容:
    供協助全民防救災教育推展之經費、設施或其他資源之金額達新臺幣十萬元以上。私有閒置空間或建築物設置防救災教育設施、場所之金額、數量、規模及使用情形。為協助全民防救災教育之推展,提供經費、設施或其他資源之種類、金額及效益。 四、提供協助全民防救災教育推展之經 費、設施或其他資源之金額達新臺 幣十萬元以上。 一、運用公、私有閒置空間或建築物設 置防救災教育設施、場所之金額、 數量、規模及使用情形。
  • 10.
    題:
    陡坡地崩塌災害防治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2-09-28
    容:
    未能依照前項規定達成協議時,都道府縣須自行估算金額支付受損者。於此情況如對該金額有異議者,可依政令規定於接受補償金支付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徵收委員會申請依照土地徵收法(),可補助金額之相同金額,於相當期間內無息貸款予都道府縣。 3. 前 項中央(政府)貸款之 償還期 限以政令訂定為 五年( 包含 二年以内 之寬限 期間)依據附則第二項規定貸款予都道府縣時,乃就該貸款對象之都道府縣營造工程進行補助,其金額相當於依據第二十一條規定之貸款金額;該補助乃於該貸款償還時,給付相當於該貸款之償還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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