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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題:
- 農業用地違規使用檢舉獎勵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第10條 檢舉人之安全,有關機關應予保護,如檢舉人遭受威脅、恐嚇或其他不利行為者,應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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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2
- 內容:
- 有無建築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作為建築使用之情形;倘申請之休閒農業設施未涉及建築行為者(例如:申請平面停車場、農路等),免予會審。由工務單位協助審查申請農業設施坐落之農業用地,有無建築相關法令規定不得作為建築使用之情形;倘申請之休閒農業設施未涉及建築行為者(例如:申請農路、平面停車場等),免予會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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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五) 全部或一部位於地質敏感區內,且行為屬地質法所定土地開發行為者,應依地質法第八條及第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辦理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並於送審之書圖文件中納入基地地質調查及地質安全評估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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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標題:
- 休閒農場專案輔導實施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0-30
- 內容:
- 在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十九日以前確有開發行為者,其環境影響評估以公害防治計畫審核管理。於八十八年四月三十日本辦法修正發布施行前,以經營休閒農業為目的,且有實際經營行為者,輔導使其合法經營為目標。 (一)在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十 九 日以前確有開發行為者,其環境影響評估以公害防治計畫審核管理。發布施行日為分界: (一)在中華民國八十四年十月十八日以前確有開發行為者,其環境影響評估以公害防治計畫審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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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08-24
- 內容:
- (七)其他不法行為者。四、場地之使用範圍,除所申請使用之會議室外,含會議室內既有設備。 其他不法行為者。 本局在不影響公務運作之情形下,得出借各機關(構)、學校、團體( 其他不法行為者。 修正簡稱,理由同修正名稱說明。 場地之使用範圍,除所申請使用之會議室外, 其他不法行為者。 本局在不影響公務運作之情形下,得出借各機關(構)、學校、團體(不含政治、宗教團體) 其他不法行為者。 修正簡稱,理由同修正名稱說明。 場地之使用範圍,除所申請使用之會議室外,含會議室內既有設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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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標題:
- 陡坡地崩塌災害防治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管理者或佔有者、土地內進行限制行為者、可能因該坡地崩塌而受害者,施行陡坡地崩塌防治工程或其他必要措施。若於指定後進行但指定時既已著手者,其屬於限制行為者亦包括在內。以下同。而該項規定之陡坡地發生崩塌之可能性顯然極高時,如認定應令進行該限制行為者施作全部或一部分防治工程,且該限制行為發生所在地之所有者、者或於該土地上將進行或已進行陡坡地崩塌防治工程或限制行為者就執行本法有關之報告。於其法人或人之業務上發生前三條之違反行為時,除了懲處行為者外,對其法人或人亦科以各條相關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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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標題:
- 土砂災害防止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違反第十條第一項或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進行特定開發行為者二 違反第十條第一項或第十七條第一項許可附帶條件違反第十條第一項或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進行特定開發行為者二 違反第十九條規定興建第十條第一項限制用途之建築自然人業務或財產事項有關的違反前三條之行為,處罰行為者之外,法人與自然人亦得科以本條各項罰緩刑。違反第十條第一項或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進行特定開發行為者 二 違反第十條第一項或第十七條第一項許可附帶條件者違反第十條第一項或第十七條第一項規定進行特定開發行為者 二 違反第十九條規定興建第十條第一項限制用途之建築物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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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標題:
- 地滑等防治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機能及其他阻礙地下水排除之行為(政令所規定之輕微行為者除外)。 二、排放地表水或使其停滯之行為及其他助長地表水滲透之行為(政令所規定之輕微行為者除外)。 三、政令有所規定之開挖邊坡或挖方。區域內依權利依據進行前條第一項第一款至第三款及第五款規定之行為者亦同。他行為而造成必要自行負責施設地滑防治工程時,都道府縣首長得令其他工程或其他行為者負擔費用,依其造成必要之程度負擔全部或部分費用。 於礦碴堆崩塌防治區域內欲進行符合下列中任何一項行為者,需取得都道府縣首長許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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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標題:
- 森林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或違反同項許可附加於同條第四項之開發行為者,或偽造者以及其他以不正當手段取得同條第一項許可從事開發行為者,得以命令中止開發行為,同時限期改正。依法令規定或是基於法令處分,具採伐義務者於履行其採伐行為者。 二、得到第十條之二第一項之許可者,進行該許可相關項目開發行為的採伐者。 相當於第一項第七款及第二項第四款所列狀況之該當行為者,必須遵守農林水產省令所規定之手續,向都道府縣首長提出報告書。或違反同條第六項之附帶條件進行同條第二項之行為者,或以偽造及其他不正當手段取得同項許可從事該項行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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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標題:
- 農村社區自辦整體環境改善作業要點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8-11-27
- 內容:
- 相關法規說明 低價高報物品單價,利用不實發票核銷等方式詐領補助款之行為者可能涉及詐欺取財罪, 以下法令供參: 刑法 第215條 從事業務之人, 相關法規說明 低價高報物品單價,利用不實發票核銷等方式詐領補助款之行為者可能 涉及詐欺取財罪,以下法令供參: 刑法第215條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 相關法規說明 低價高報物品單價,利用不實發票核銷等方式詐領補助款之行為者可能 涉及詐欺取財罪,以下法令供參: 刑法第215條 從事業務之人,明知為不實之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