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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08-31
- 內容:
- 變更前 變更後 變更前、後 各項設施造價 差異之絕對值 |(1)-(2)| 單位 數量 工程造價( 變更前、後總工程造價差異絕對值合計 水土保持義務人: (簽章) 承辦技師: 變更前 變更後 變更前、後 各項設施造價 差異之絕對值 |(1)-(2)| 單位 數量 工程造價 (1) 單位 數量 工程造價 (2) 變更前、後總工程造價差異絕對值合計 水土保持義務人: (簽章) 承辦技師: (簽章) 水土保持變更設計總工程造價差異對照表 qsxs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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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標題:
- 水土保持計畫審查收費標準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06-30
- 內容:
- 其審查費額為原費額乘以變更部分所增、減水土保持工程造價之絕對值,再除以原核定水土保持總工程造價計算之,且計算至千元,未滿千元者不予計算;其審查費額為 原費額乘以變更部分所 增、減水土保持工程造 價之絕對值,再除以原 核定水土保持總工程造 價計算之,且計算至千 元,未滿千元者不予計 算;變更之審查費額未 滿新臺幣二萬元者,其審查費額為 原費額乘以變更部分所 增、減水土保持工程造 價之絕對值,再除以原 核定水土保持總工程造 價計算之,且計算至千 元,未滿千元者不予計 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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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07-25
- 內容:
- 不論原契約金額大小,其契約價金變更之加帳金額及減帳絕對值合計之累計金額以不超過一百萬元為原則。 (二)不論原契約金額大小,其契約價金變更之加帳金額及減帳絕對值合計之累計金額以不超過一百萬元為原則。 (二)不論原契約金額大小,其契約價金變更之加帳金額及減帳絕對值合計之累計金額以不超過一百萬元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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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標題:
- 農路設計規範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5-31
- 內容:
- △G為相鄰兩坡度差絕對值 凸型長度 (m) 2△G △G為相鄰兩坡度差絕對值 最短長度 (m) 20 路 線 橫 斷 面 路幅及路面 路基寬度豎 曲 線 凹型長度 (m) 3 △ G △ G 為相鄰兩坡度差絕對值 凸型長度 (m) 2 △ G △ G 為相鄰兩坡度差絕對值 最短長度 (m) 20 路 線 橫 斷 面 路幅及路面 路基寬度 (m) 3△G △G為相鄰兩坡度差絕對值 凸型長度 (m) 2△G △G為相鄰兩坡度差絕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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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06
- 內容:
- 且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指契約價金變更之「加帳金額」及「減帳絕對值」合計之累計金額)未達契約金額百分之十及一百萬元者,簽准後,得免編製變更設計或追加減工程預算書,且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指契約價金變更之「加帳金額」及「減帳絕對值」合計之累計金額)未達契約金額百分 之十及一百萬元者,簽准後,得免編製變更設計或追加減工程預算書,且變更部分之累計金額(指契約價金變更之 「加帳金額」及「減帳絕對值」合計之累計金額)未達契約金額百分之十及一百萬元者,簽准後,得免編製變更設計或追加減工程預算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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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1999-12-15
- 內容:
- 在施工期間,因應實際情形有必要變更設計或工程數量有追加減時,在設計原則不變且增減金額(即追加和減少金額絕對值合併計算)在一成以下者,於竣工時一併結算,工程費有變更追加時應先籌妥財源;設計原則變更或增減金額在一成以上有新增項目或須超越會計年度完成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