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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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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內農民集居聚落認定農村活化再生需要作業方式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23-11-12
    容:
    並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出席,及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具農村活化再生需要,並 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五、都市計畫或國家公園區域 內之農民集居聚落應依 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 第九條規定辦理,並 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十以上出席,及出席人員 三分之二以上決議具農 村活化再生需要,十五戶或一百人以上 □是 □否 二 農村社區會議是否有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十以上出席 □是 □否 三 農村社區會議是否有出席人員 □是 □否 二 農村社區會議是否有社區總戶數百分之 十以上出席 □是 □否 三 農村社區會議是否有出席
  • 2.
    題:
    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7-20
    容:
    應於開會三十日前將開會時間、地點、擬申請農村再生計畫範圍及開會內容公告,經該社區總戶數百分之十以上出席,及出席人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行之。前項社區總戶數以戶籍登記資料為依據,每戶出席人員以成年代表一人為限。第十條 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於受理前條申請,應審視其符合各該直轄市或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