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共有3筆搜尋結果,共花費0.058秒
-
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0-12
- 內容:
- 市)政府農業、地政、社會服務、教育文化、營建、經濟服務、水利、環境保護、交通觀光及原住民族等相關業務機關(單位)、鄉(鎮、市、區)公所及該社區組織代表。
-
2.
- 標題:
-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0-12-31
- 內容:
- 三、直轄市或縣(市)主管機關相關業務機關(單位)代表。前前項審查小組會議,應有委員總額二分之一以上出席,且出席委員中應有前項第一款委員二人以上出席,其決議應由出席委員過半數之同意行之。
-
3.
- 標題:
- 農村再生培根計畫執行注意事項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11-27
- 內容:
- 相關業務機關人員者。十二、培根課程師資時數限制:授課講師當年度同一社區同一班別授課時數不超過九小時,其上課總時數不得超過該區執行時數培根上課總時數百分之十五。相關業務機關人員者。 1.國內大專院校以上任職相 關科系者。 2.相關業務機關人員者。 (四)本局得參酌師資庫內講師 實際授課情形,建立年度推 薦師資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