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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站檢索 - 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全球資訊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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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
    題:
    農業部補助直轄市及縣(市)政府推動社區農村再生計畫審查及管考作業要點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2-18
    容:
    (6) 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7) 人行步道、 (6) 閒置空間再 利用、意象 塑造、環境 綠美化及景 觀維護等設 施。 □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 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溝渠 及多功能廣場。 □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 景觀維護等設施。 □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溝渠及多 功能廣場。 □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 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
  • 2.
    題:
    九十八年度富麗新農村建設研提注意事項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1-11
    容:
    (五)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與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六)水土保持及防災設施。 (五)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與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六)水土保持及防災設施。 (五)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與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六)水土保持及防災設施。 (五)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與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六)水土保持及防災設施。
  • 3.
    題:
    農村再生發展區計畫審核及管理監督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7-10-12
    容:
    標示解說及入口意象設施 △ △ △ △ 1.使用面積不得超過四十五平方公尺。標示解說及入口意象設施 △ △ △ △ 1.使用面積不得超過四十五平方公尺。
  • 4.
    題:
    農村區域亮點計畫研提原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6-12-29
    容:
    空間活化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7.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空間活化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7.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空間活化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7.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溝渠及多功能廣場。休憩設施 ˍˍ座 □平台 ˍˍ平方公尺 □意象 ˍˍ處 □牆面改善 ˍˍ平方公尺 □步道、棧道 長ˍˍ寬ˍˍ公尺 □自行車道 □空間活化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人行步道、自行車道、
  • 5.
    題:
    農村再生條例施行細則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7-20
    容:
    五、人文意象及共同記憶之生活空間風貌。六、其他對農村文化保存及發展之特殊價值。
  • 6.
    題:
    年度農村再生執行計畫作業注意事項(106.1.1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1-04-22
    容:
    6、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7、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溝渠及簡易平面停車場。 □屬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者。 □屬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溝渠及簡易平面停車場者。 □ 屬 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 者 。
  • 7.
    題:
    農村再生計畫審核及執行監督辦法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12-31
    容:
    以合法建築物及能增進農村社區整體景觀者為限,且農村社區就個別宅院整建之樣貌、色彩、材質、綠美化及範圍須達成共識;其範圍以農村社區入口或意象周邊、重要景觀軸線、主要地標地景周邊、具特色歷史建物周邊、特色街道兩側為限。
  • 8.
    題:
    農村再生條例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10-08-04
    容:
    六、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七、人行步道、自行車道、社區道路、溝渠及簡易平面停車場。
  • 9.
    題:
    九十九年度推動農村再生建設研提注意事項(102.2.22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11-27
    容:
    窳陋地區改善、意象塑造及閒置空間再利用。5. 公廁設施、涼亭設施、眺望設施、標示解說設施、登山及健行步道。
  • 10.
    題:
    九十八年度加速農村再生規劃及建設研提注意事項(含參與式僱工購料)(99.6.23停止適用)
    資料來源:
    水保法規資料庫
    發布日期:
    2009-03-09
    容:
    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與環境綠美化及景觀維護等設施。9.水土保持、防災設施及緩衝綠帶。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及景觀維護。 9.水土保持、防災設施及緩衝綠帶。 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及景觀維護。 水土保持、防災設施及緩衝綠帶。 閒置空間再利用、意象塑造及景觀維護。 水土保持、防災設施及緩衝綠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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