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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標題:
- 休閒農業輔導管理辦法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3-11-03
- 內容:
- 並配合休閒農 業區推動管理組織需 提供區域農業旅遊諮 詢服務,依其運作實 務,於不增加休閒農 業設施使用強度原則 下,修正第一項第十 三款設施為「諮詢服 務及農特產品零售設 施」。第一項序文酌作文字修正,並配合休閒農業區推動管理組織需提供區域農業旅遊諮詢服務,依其運作實務,於不增加休閒農業設施使用強度原則下,修正第一項第十三款設施為「諮詢服務及農特產品零售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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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22-09-28
- 內容:
- 四) 第二款混凝土構造物如抗壓強度試驗結果判定為不合格時,得準用農業部農村發展及水土保持署工程品質抽驗拆驗或鑑定之過程及結果,如鑽心地點、組數與設計強度等) 共 3 頁第 3 頁 施工品質查核紀錄水泥混凝土粗細粒料篩分析、水硬性水泥墁料抗壓強度、土壤夯實、土壤工地密度、AC壓實度、CLSM抗壓強度、鋼筋續接器、高壓混凝土地磚、普通磚)及其他適當檢驗或抽驗項目,未於契約明定由符合CNS 17025( (一)強度Ι-混凝土、鋼筋(構)、模板、土方、結構體、裝修…等:(W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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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7-11-10
- 內容:
- 水文: (1)降雨頻率與降雨強度分析。 (2)開發前、中、後之逕流係數估測。水文: (1)降雨頻率與降雨強度分析。 (2)開發前、中、後之逕流係數估測。水文 (1)降雨頻率與降雨強度分析。 (2)開發前、中、後之逕流係數估測。水文 (1)降雨頻率與降雨強度分析。 (2)開發前、中、後之逕流係數估測。水文 (1)降雨頻率與降雨強度分析。 (2)開發前、中、後之逕流係數估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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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2-03-19
- 內容:
- (六) 混凝土構造物如抗壓強度判定為不合格時,得應廠商申請複驗一次,惟其餘部份須密集抽驗,充規定附抽驗要領及容許標準表 (附件一) 、及早期鑽心強度不同齡期查核表(附件二)。 (十二)混凝土抗壓強度 混凝土圓柱試體: 1.混凝土圓柱試體應在卸料口取樣製作,並依照CNS 1174 A3038 混凝土鑽心試體: 三個試體混凝土抗壓強度之平均值不低於於設計混凝土抗壓強度85%及單一值不低於設計混凝土抗壓強度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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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0-12-03
- 內容:
- ) 檢驗拆驗 (輔導小組進行之檢驗、拆驗或鑑定之過程及結果,如鑽心地點、組數 與設計強度等) 工程輔導改善對策追蹤表(表三) 輔導日期: 年 月 日 第 頁 共 頁 工程主辦機關 (單位) 監造單位 承造廠商 缺失項目 及缺失編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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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標題:
- 農村再生條例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10-08-04
- 內容:
- 前項農村再生發展區範圍內之土地容許使用項目、認定基準、土地使用強度、建築風貌、管理監督方式、審核程序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商中央地政及營建主管機關定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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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7-01-04
- 內容:
- 4、如設置工作台有困難時,應採取張掛安全網、施工者使用安全帶等防止人員因墜落落而遭致危險之措施,使用安全帶時,應設置足夠強度之必要裝置或安全母索,供安全帶鉤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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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4-08-31
- 內容:
- 變更水土保持設施之材料、設計強度、型式、內部配置、構造物斷面及通水斷面。降雨頻率與降雨強度分析。 2.開發前、中、後之逕流係數估測。 3.降雨頻率與降雨強度分析。 2.開發前、中、後之逕流係數估測。 3.降雨頻率與降雨強度分析。 2.開發前、中、後之逕流係數估測。 3.降雨頻率與降雨強度分析。 2.開發前、中、後之逕流係數估測。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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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1-01-08
- 內容:
- (六)混凝土構造物如抗壓強度判定為不合格時,得應廠商申請複驗一次,惟其餘部份須密集抽驗,本補充規定附抽驗要領及容許標準表(附件一)、早期鑽心強度不同齡期查核表(附件二)及工程品質抽驗缺失改善對策與追蹤表( 混凝土抗壓強度 任選混凝土鑽心試體:混凝土數量1000m3以下至少鑽心取樣一次,每個試體皆應於規定之齡期試驗其混凝土規定抗壓強度(fc`)。 混凝土鑽心試體:3個試體混凝土抗壓強度之平均值不低於設計混凝土抗壓強度85%及單一值不低於設計混凝土抗壓強度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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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標題:
- 農路設計規範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5-31
- 內容:
- 水泥混凝土路面之混凝土二十八天抗壓強度不得低於三百五十kgf/cm2,另因應高山偏遠地區運輸困難,因應實務運作增加水泥混凝 土路面設計厚度達十八公分(含)以上,得使用強度二百一十kgf /cm2之水泥混凝土。 (四) 水泥混凝土路面之混 凝土二十八天抗壓強 度不得低於三百五十 kgf/cm2,另因應高山 偏遠地區運輸困難,得 使用二百八十kgf/ cm2之水泥混凝土。四) 水泥混凝土路面之混 凝土二十八天抗壓強 度不得低於三百五十 kgf/cm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