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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11-27
- 內容:
- 複審小組審查委員須總額達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召開審查會。(二)審查程序: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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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9-03-09
- 內容:
- 複審小組審查委員須總額達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召開審查會。(二)審查程序:1.複審小組審查委員須總額達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召開審查會。 (二)審查程序: 1.複審小組審查委員須總額達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召開審查會。 (二)審查程序: 1.複審小組審查委員須總額達二分之一以上出席,始得召開審查會。 (二)審查程序: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