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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資料來源:
- 水保法規資料庫
- 發布日期:
- 2000-01-06
- 內容:
- 指契約價金變更之「加帳金額」及「減帳絕對值」合計之累計金額)未達契約金額百分之十及一百萬元者,簽准後,得免編製變更設計或追加減工程預算書,指契約價金變更之「加帳金額」及「減帳絕對值」合計之累計金額)未達契約金額百分 之十及一百萬元者,簽准後,得免編製變更設計或追加減工程預算書,於工程竣工時依契約規定辦理結算。指契約價金變更之 「加帳金額」及「減帳絕對值」合計之累計金額)未達契約金額百分之十及一百萬元者,簽准後,得免編製變更設計或追加減工程預算書,於工程竣工時依契約規定辦理結算。